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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学会)各部门 主要职责(试行)


根据《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统一规范、明确职责、提高效能的总体原则,确定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学会)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管理部(含党支部办公室)

(一)牵头拟订协会办公规章制度,协调日常办公;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系,承办相关工作;负责联系省内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工作,组织实施四川保监局授权管理市(州)协会相关工作;负责党支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承办大型会议、培训、活动会务;负责部门内公文及综合性事务管理,拟订和撰写本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综合性报告,督办部门有关工作;负责秘书处计算机设备及网络日常维护。

(二)负责公文收发和流转;督办领导批办的重要事项;起草有关文件、讲话等材料;负责向中保协、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协会工作信息和重要情况;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财务会计工作,制定、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实施部门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及调整;负责申请用款项目、额度,审查费用开支,督促各部门按进度执行预算;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财务报销;负责财务分析、财务报告;负责票据管理;配合接受外部和内部财务审计。

(四)负责行政后勤、物业管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固定资产采购;负责办公用品、其他物资和其他服务定点采购、领用、结算工作;负责各类会议、培训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会议室、图书阅览室管理;负责车辆管理和调度工作;负责行政聘用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接待工作。

(五)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产险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订和落实四川省财产保险市场管理的相关实施细则、自律办法和工作措施;牵头规范财产保险市场行为,根据自律约定组织实施自律检查,落实自律约定有关措施。

(二)承办财产保险有关案件和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配合监管部门对财产保险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风险监测;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并向会员单位提供决策建议。

(三)负责协会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的相关事务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工作联系;拟订和撰写本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综合性报告。 

    (四)牵头全省快处中心建设;组织成都市快处中心日常运行;负责对会员单位派驻快处中心人员进行管理;开展客户、驻点交警、保险公司、合作汽修厂之间沟通协调。

(五)负责会员单位、协会和相关部门与中保信信息平台之间的有效互动,做好中保信委托的相关工作;实施对会员单位提交的电子联系单的审批和数据处理;负责中保信联网平台相关数据线路及网络设备的维护、系统升级、联调测试;根据行业对数据的需求制定方案。

(六)对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学会)开展的与财产保险相关的自律和服务工作进行督促、评价和指导。

(七)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身险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拟订和落实辖内人身保险市场自律的相关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检查办法等配套措施;组织开展人身保险市场自律检查,对发现的违约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有关处罚措施。

(二)承办人身保险有关案件的咨询、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开展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对于符合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做好转办移交工作。

(三)负责保险医务管理协调专业工作委员会、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短期人身险专业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人身险、健康险、养老险、意外险领域的维权、协调、交流,起草议案并落实相关决议。

(四)开展寿险市场调研和沟通工作,了解人身保险公司相关诉求,拟订和落实具体办法和相关工作措施。

(五)协助做好对人身保险重点领域的推动工作,做好与辖内人身保险公司的事前沟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并形成材料供保险公司参考。

(六)对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学会)开展的与人身保险相关的自律和服务工作进行督促、评价和指导;拟订和撰写本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综合性报告。 

(七)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介考试部主要职责

(一)拟订和落实辖内保险中介市场自律的相关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检查办法等配套措施;组织开展保险中介市场自律检查,对发现的违约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有关处罚措施。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督管理机关颁行的规章、政策及行业自律公约、规定,拟订和落实行业协会有关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及证书管理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三)组织会员单位参与保险中介管理方面的交流,增进同行业协作与团结,组织开展与国内外保险中介行业的友好交往与技术交流合作。

(四)开展市场调研,宣传有关保险中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与发展成就,向会员单位与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向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五)搭建保险公司与大专院校的人才交流平台,定期组织保险行业招聘会。

(六)负责协会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的相关事务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工作联系;负责联系指导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学会)涉及本部门专业领域内相关工作;拟订和撰写本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综合性报告。 

(七)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宣传工作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综合性报告的撰写、订立、修缮、解释和执行。

(二)组织开展行业性宣传,负责拟定行业宣传制度、管理使用行业宣传基金;负责本会新闻、信息、广告的对外报送或发布;负责与政府宣传部门及媒体联络、沟通、协调;负责行业舆情监测工作。

(三)负责牵头收集、编辑行业稿件,在协会网站上发布和秘书处内部共享;负责组织行业政务报送;负责行业信息、宣传人员的管理、联络、总结评比等工作。

(四)负责行业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五)负责联络《中国保险报》,开展四川记者站各项工作。

(六)负责联系指导省内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学会)信息宣传工作。

(七)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法律工作部职责

(一)负责为行业自律提供法律服务,收集汇总和对外反映保险业法律相关意见建议,组织对侵犯保险行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维权活动。

(二)负责联系地方立法、司法和执法等有关部门,牵头承办相关法律事务,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就涉保重大、典型诉讼(仲裁)案件反映保险行业的意见,牵头组织行业反欺诈工作。

(三)组织会员单位之间、会员单位与业外机构和专家学者之间的保险法律研讨、交流与合作,推广经验,促进资源共享。

(四)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规范保险合同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运作,建设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参加道交事故三调联动机制,协调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五)协助协会秘书处各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六) 负责联系指导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学会)涉及本部门专业领域内相关工作;拟订和撰写本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综合性报告。

(七)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学会工作部职责

(一)组织会员开展保险理论和实务研究,举办研讨会、报告会、专题论坛、论文评选、调查研究等活动。

(二)加强同国内外各相关学术团体的沟通与联系,研究、介绍国内外保险经验,借鉴先进做法,推动四川保险界与国内、国际保险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编辑、出版《四川保险动态》和《四川保险视野》,组织编纂反映保险研究成果和经营管理动态的图书及其它文献资料,开展行业内宣传。

(四)负责协会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的相关事务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工作联系;负责联系指导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学会)涉及本部门专业领域内相关工作;拟订和撰写本部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综合性报告。

(五)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