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就保险合同章部分如何把握立法原意、正确理解和适用新的保险法,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后统一法律适用过程中需要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抓紧制定相应司法解释的同时,组织了本院民二庭从事保险审判和研究的法官,以及部分地方人民法院多年从事保险审判实践的法官,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章条文理解与适用》。
文章标题 | 文章出处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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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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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9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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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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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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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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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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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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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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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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