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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消费者权益告知书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2-09 11:17:12

 

各位车险消费者:

为维护您在购买车辆保险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相关监管规定,特发布本告知书,请您仔细阅读。

一、车辆投保权益保障

交强险属于国家强制险种,任何保险公司不得拒保,且保险公司不得在购买交强险时强制要求购买商业险,或强制要求购买其他险种等设置不合理承保条件。

商业险主要包含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其他附加险种,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需求自主选择投保。

如果您在购买交强险时遇到保险公司以“系统故障” “名额已满”“业务调整”等理由拒绝承保或者变相拒保、拖延承保;或者在购买商业险时遇到捆绑销售、设置最低保额或者强制要求购买其他险种等情况,可拨打四川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热线028-841-12378进行投诉,或点击“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公众号左下角“网上消保”进行在线投诉;也可拨打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热线:12378。

二、营运车辆投保渠道

针对营运货车、网约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若您在常规投保渠道遇到困难,可通过“车险好投保”平台投保。

(一)个人客户可通过“车险好投保”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号自助投保,在登记投保需求并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后,跳转至所选择的保险公司投保页面完成投保操作。

(二)法人客户可访问网页(https://nevis.shie.com.cn),登记投保需求并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后,相关保险公司将主动联系您提供线下承保服务。

三、温馨提示

(一)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理赔条件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二)投保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车辆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如实告知车辆使用情况,避免影响后续理赔。

(三)谨慎购买“车辆统筹”“安全互助”等假借保险名义的统筹服务,统筹公司缺乏专业金融监管,“统筹服务单”也不受《保险法》保护,后续赔付和服务可能得不到保障,请选择正规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诚挚希望您能顺利投保,享受安全、安心的驾车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