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6年3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2-27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6年2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1-2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6年1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2-29
- 4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12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1-26
- 5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结果公示 11-14
- 6 2025年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服务商比选结果公示 11-04
- 7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二次比选公告 11-03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项目流标公告 10-29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关于2025年11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7
- 10 2025年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 服务商比选邀请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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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系列之“小广告”开具假发票“报销”医疗费用违法!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作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02 18:05:59
家住D市的滕某,为了多报销其母在肿瘤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通过张贴的“小广告”联系了许某。双方约定,许某按照滕某提供的资料为其伪造虚假的住院收费票据、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等用于骗取医保报账的资料,每伪造票面金额10000元,由滕某在票据报销后向许某支付500元。滕某根据许某多次提供的虚假发票先后8次报销医疗费共计317923.81元。事情败露后,经查实,滕某实际应报销医疗费用为103905.94元,骗取医疗保险基金214017.87元。滕某获取虚假材料共向许某支付2万余元。
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8000元。许某明知被告人滕某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伪造的医药费、医疗费票据,涉案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