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五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4-29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四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3-26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三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2-25
- 4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五年二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1-26
- 5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7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8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9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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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三大举措应对甲型H1N1流感
来源:【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作者:【】 发布时间:2009-05-08 10:48:00
面对甲型H1N1疫情在全球的逐渐蔓延,泰康人寿表示,无论是公司在售寿险产品还是健康险中的医疗险产品,均可得到保险理赔。该公司还在服务热线95522中设置一级接入语音提示,方便客户及时呼入和接通。
甲型H1N1流感疫情是全球继金融危机面临的又一次考验,也是继“SARS”后病毒对人类健康的又一次挑战。卫生部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甲型H1N1流感可否赔付的问题,泰康人寿表示,在公司已售和在售寿险产品中,因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导致的身故,泰康人寿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对于健康险中的医疗保险,若被保险人因感染甲型H1N1流感住院或发生相应的医疗费用,泰康人寿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同时,该公司未雨绸缪,第一时间推出以下专项理赔服务举措:
建立快速理赔通道。一旦确认客户感染了甲型H1N1流感病毒,泰康人寿将及时、主动联系客户,建立单独报案制度,采取专案专批,给予及时赔付。
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凡因“甲型H1N1流感”或可疑症状入院(含急诊观察室和特殊病房)就诊的客户,可在政府公布的定点防治医院进行治疗,不受泰康人寿定点医院的限制,方便被保险人及时就医。
预付保险金。对购买住院津贴型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一旦因甲型H1N1流感出险,可根据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及预估住院日,按预估津贴额的60%提前给付保险金。
甲型H1N1流感疫情暴发以来,人们高度关注专项保险产品的开发。对此,泰康人寿表示,由于目前我国疫情尚在控制之中,且现有医疗险产品可满足甲型H1N1流感风险责任,因此暂不考虑开发针对性产品。但公司会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客户需求,在必要的时候,开发保费低、针对性强的甲型H1N1流感专属产品,为更多客户提供及时的甲型H1N1流感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