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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财险公司认真贯彻省保协系列自律文件

来源:【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发布时间:2005-02-24 11:25:00

近日,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审议通过的《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等系列自律文件,自贡市5家财产险公司总经理齐聚平安产险召开了财产险会员单位总经理联系会议,研究贯彻执行措施,形成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规范运行决议。

一、各财产保险会员单位要组织保险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等几个文件,使财产保险从业人员尽快熟悉相关内容,在业务活动中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二、坚决执行《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和《代理手续费管理办法(暂行)》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过去不规范的做法各单位要进行一次自查。

三、属于车险的招投标业务,须按《四川省财产保险行业车险投标及履约行为自律规范》执行。

四、各财产保险会员单位须在2005年元月28日前,将报经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并在执行中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及费率规章报自贡市保险行业协会备查。

五、属机动车险(含询、报价)招投标业务,开标之日起十日内,中标公司应将投标书、投标情况及中标文件报市保险行业协会备案。

六、根据我市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秩序的好坏或群众举报,协会将组织财产保险专业委员会进行抽查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会将按《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等几个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或报省保协、省保监局处理。

    各财产险会员单位向协会缴纳违约保证金5万元,如有违约,按每单(车)5000元处罚,并在违约保证金中扣除,被处罚单位须在收到处罚通知书起5日内补足保证金。全年没有违约的,年末退还缴纳的违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