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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监局认真安排布署经济普查工作

来源:【四川保监局】作者:【】 发布时间:2004-11-15 11:29:00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要经济基础工作,而保险业经济普查是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监会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建立了普查领导机构,制定了《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业经济普查的通知》,并于11月2日在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统计工作暨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为全面落实贯彻南京会议精神,具体部署安排四川省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四川保监局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精心布置、真抓实干、务求成效,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做好第一次四川省保险业的经济普查工作。

一、加强普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

四川保监局领导对此次保险业经济普查予以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学习贯彻中国保监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到吃透精神,心中有数。第一,黄先贵局长多次批示,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第二,为加强对四川省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四川保监局成立了四川保险业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倪荣鸣副局长任组长,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研究处,负责承办四川保险业普查的日常工作。第三,及时向辖内各保险公司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各外资代表处转发了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业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各省级保险公司成立本公司的保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中介机构也要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以确保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按照保监会的统一安排,四川保监局对西藏保险业的经济普查工作也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积极准备,增进沟通,落实方案

第一,按照保监会和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收集整理了截止2004年6月30日的四川保险业普查单位名录,基本掌握了四川保险业经济普查的单位家数为各保险机构分支机构449家,市州级营销服务部54家,保险中介机构52家,外资代表处7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四川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按照保监会的要求,迅速与四川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商,联合下发了《四川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以落实四川省保险业经济普查的普查范围、普查时间、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第三,主动加强和四川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以获得对四川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并按照四川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向来川的国务院经济普查督察组作了“关于认真开展四川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四川保险业经济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和整体实施方案得到了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三、召开会议,具体安排部署。

11月11日下午,四川保监局召集各保险公司分公司负责统计工作的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各保险中介机构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各外资代表处首席代表、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共计100余人,并特邀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召开“全省保险业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分别在长沙和南京召开的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培训会议、全国保险统计暨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具体部署安排四川省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和保险统计工作。

会上,倪荣鸣副局长代表四川保监局对四川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保监局统研处负责人对有关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和明确并就普查方案做了具体说明,四川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答疑。会议由唐亚山副局长主持。

此会将经济普查与保险统计工作结合起来,在具体安排布署保险业经济普查的同时,强调了保险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做深做细做全保险统计工作,可以提高保险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做好四川保险业普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此次工作会全面、深刻、细致地贯彻了四川省保险业经济普查的各项精神,布置落实了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受到了广大参会者的好评,纷纷表示对做好本系统的经济普查工作充满信心。

四、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为确保下一步普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四川保监局要求各公司必须切实做到“三个落实”、“五个确保”:一是做到机构落实,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做到人员落实,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做到制度落实,强化操作程序。在做到“三个落实”的基础上达到“五个确保”:一是确保普查准备工作扎实、有效;二是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三是确保普查内容完整真实;四是确保各项数据、指标报送准时;五是普查质量不出任何问题。第二,四川保监局将在保险业普查工作全面结束以前,对本次普查工作,包括组织工作、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分析应用等,进行认真总结,为以后普查工作积累经验。第三,评选保险业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同时对在保险业普查工作中虚报、瞒报、伪造、迟报、拒报普查数据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切实认真地做好此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四川保监局倪荣鸣副局长讲话及经济普查工作方案见《监管机构》中《监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