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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产险举办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论坛

来源:【平安产险成都分公司】作者:【】 发布时间:2003-10-31 15:43:00

 

 

1028日,国家上市管理委员会官员、证监会官员和22家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齐聚中国西南经济重镇成都,参加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举办的“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论坛”。

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简称D&O)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的过失行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合同。现任、前任和继任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及高管的配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外兼董事、监事,均可以投保。

该产品于20021月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中国首家推出,在去年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万科的掌舵人王石就与平安保险签下了国内第一份该险种的保单,该保单意味着若深圳万科的董事及高级职员在行使其职责时发生了过失行为,并导致500万元以内的经济赔偿时,平安保险公司将为万科买单。

在此次论坛上,据平安财产保险公司高级核保人阎峻介绍,自产品问世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证监会允许上市公司在征得股东大会同意即可为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购买D&O以后,购买该项保险的公司越来越多,投保公司截至目前已经接近100家。

美国丘博保险公司副总裁斯蒂芬·布拉塞纳称,在发达国家,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是一个很重要的险种,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了减少自己因为工作上的意外疏忽面临的巨额民事赔偿,通常都会比较积极地购买民事责任保险。统计显示,在美国,96%的上市公司投保董事责任险;在加拿大,上市公司投保的比例高达88%;高科技、生物、银行等几个被认为风险较大的行业,投保董事责任险则更为普遍,其费率也一路攀升,达到保额的5%。相比之下,该产品登陆中国近两年,市场反应显得相对黯淡。对此,中国平安产险副总经理黄启平认为:“一个产品从推出到完善有一个过程,被市场认可和接受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同样会加快董事责任险的成熟步伐。”中国证监会太原特派办赵志明先生说:“我对董责险前景非常看好,国外的发展状况就是我们未来的方向。”

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是1998年上市的公司,其财务负责人李公然先生在本次研讨会上说,在买了这个产品以后,我们也担心公布消息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没有了思想包袱,董事和高管工作的信心更足了,股东们的信心也更足了。

显然,真正从董事责任险中受益的,是被相关董事权益侵害的当事人。在没有董事责任险的情况下,如果有当事人被某公司董事的错误或疏忽行为侵犯了权益,即便打赢民事诉讼官司,也可能因为被告没有赔偿能力而难以执行。有了董事责任险,赔偿问题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迎刃而解。因而,可以说董事责任保险的普及,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据悉,目前国内上市公司约有1100多家,假设10%的公司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市场规模就可超过3亿元。本次“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论坛”是否意味着将这一数字更加清晰化?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