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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5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7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6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九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7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八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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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参评四川省保险学会第一届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8 10:01:00
关于申报参评四川省保险学会第一届
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保险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推动保险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全面提高我省保险理论研究水平,根据《四川省保险学会科研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理事会通过的2012年学会工作安排,四川省保险学会决定开展第一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省保险行业内从业人员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
1、公开发表的保险研究论文、研究报告;
2、正式出版(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的学术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编著、译著、工具书、科普读物;
3、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
4、未曾公开发表但被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金融办、四川省金融学会、四川保监局、省级(含)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或集团(总)公司、省级分公司等省级(含)以上保险机构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报告。
不宜在报刊上发表的调研报告(对策建议)等,确已获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已被市、州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采用并出具证明,也可申报参评。
(二)四川省保险学会发布的科研课题,通过立项、鉴定、验收合格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成果基本要求:
选题有意义,结构严谨、观念鲜明、论述充分、资料详实;有自主创新和独到见解,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分析和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对保险学科原有理论或实务有新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某些新的认识和看法,对学科建设有一定贡献或对保险改革、政策制定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特殊形式研究成果的申报:
1、我省保险行业内人员与省外或国外作者合作,由我省作者任主笔或由我省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证明的,可以申报参评;
2、多卷本的科研成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作整体申报;
3、系列丛书可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
4、个人、或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类成果申报。
(三)不接受申报评奖的科研成果:
1、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或同等级奖项的成果;巳获得中国保险学会、省社科联、省金融学会颁发的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
2、各类教材、教学参考资料、资料汇编、新闻报道、工作总结、书画、诗歌、小说等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及独立的电子出版物(光盘、软盘);
3、著作权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
4、其他内容形式与中国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成果。
(四)其他
申报成果作者必须按照《四川省保险学会科研管理办法》要求,实事求是地申报参评。推荐成果的真实性由项目申报者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凡发现参评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行为,由四川省保险学会理事会取消其参评资格;撤销对获奖成果的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且三年内不准申报参评。
三、申报材料的提交
(一)申报者须填写《四川省保险学会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集体申报须出具集体申报说明,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有效;并出具承诺书1份(见附件2),所有项目申报者均需签字、盖章。
多人合作的成果,应视贡献大小,经课题组讨论协商,明确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课题组书面同意的协商证明,否则不予受理。所申报的项目,除项目负责人外,所填写的主要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作者要提供成果全文(含电子版,外文应提供中文译稿)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产生了一定社会效益和影响的成果要提供相应的书面佐证材料。
论文要提供发表该论文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复印件;专著要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证明作者身份的前言、后记或其他文字说明的复印件,并提供专著原件。
未公开发表的成果提供原文时需要标明作者姓名和撰写时间,并提供项目委托单位或成果采用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每项成果分别按《申报评审表》、承诺书、成果全文复印件、中文译稿、佐证材料的顺序(专著的原件不必装订),一式九份,统一按A4纸规格于左侧装订成册;并提供全套材料电子版一份。
(四)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学会秘书处留档,不论获奖与否,概不退还本人。
四、申报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发动所有机构和人员踊跃参与到本次成果评选工作中,并请于2012年9月15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电子版一并交至四川省保险学会秘书处(报送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梓潼桥西街39号607室,邮编:610017;学会邮箱:iisc@sia1995.net)。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奖其他事项
(一)评审程序:对于提交申报的科研成果,学会将邀请学术专家评审组按照学会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学会学术委员会评审、专家组复审、理事会终评、公告等程序认真进行。
(二)奖项设置:优秀科研成果奖项限额为20项,其中,一等奖4项,每项奖励5000元;二等奖6项,每项奖励3000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励1000元。(为确保质量,上述奖项可以空缺。)
此外,对积极组织参与学会科研成果申报活动的会员单位,视推荐成果的评选获奖情况,给予所在单位组织奖以作鼓励,奖金2000元。
(三)奖励推荐:获奖名单学会将通过发文、在行业网站公布等方式予以公告;
学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国保险学会等单位推荐优秀学术成果。
未尽事宜,请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何崇伦、黄艳
电话:028-86532586、028-86531012
附件:
1、四川省保险学会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
2、承诺书
二〇一二年
附件1:
四川省保险学会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
参评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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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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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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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成果申报人与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则需要填写申报人以下相关资料: 申报人姓名: 工作单位: 学 历: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 ||||||||||||||
成果获奖情况及应用情况: | ||||||||||||||
成果 摘要 (限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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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项目主要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推荐人签字(或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可从四川保险网(www.sia1995.net)“保险学会”处下载。
附件2: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所申报的成果符合《四川省保险学会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抄袭行为。尽我所知,除成果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成果中不包含其他个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成果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成果申报中作了明确说明。
本人保证如实填写《四川省保险学会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中各项内容,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本人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