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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保监局与省安监局共同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

来源:【安徽省保险学会】作者:【】 发布时间:2009-12-25 17:04:00

近期,安徽保监局与安徽省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确定六安、巢湖、阜阳三市为试点市,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为试点行业,并可以拓展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试点从200910月开始,原则上20106月前完成承保工作。《通知》要求要争取第一年度三个试点市高危行业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达60%以上,并逐步在全省推进,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

《通知》对承保单位的确定、保险责任、保费收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的关系、防损减灾费用提取、保险产品的审批等试点工作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提出要建立由省安监部门和保监部门组成的监督和协调机制,就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保障试点工作稳妥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