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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讲座隆重举行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24 10:07:00

   为了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在保险实务中正确适用《保险法》,促进四川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922上午,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成都仲裁委员会和成都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讲座隆重举行。四川保监局法制处赵杰昌处长、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蔡剑副秘书长、成都仲裁委员会杨云平副秘书长、成都市律师协会孙波副会长,保险公司会员单位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市州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保险中介机构会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成都金融仲裁院仲裁员,成都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专委员委员,四川省高院及成都中院相关庭室领导和法官代表共计35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由蔡剑副秘书长主持。

本次讲座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起草人高燕竹士主讲。高法官从理论角度,分别对保险利益、代签名、如实告知义务、明确说明义务等十余个方面对该解释进行了解读。同时,高法官就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司法解释方面,通过具体的案例阐述了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最新司法理念。

通过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不仅促进了保险行业学习研究和准确适用《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加强了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了保险机构合规管理水平和保险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而且增进了司法界与保险界的交流合作,对进一步推动诉调对接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同防范和化解保险法律纠纷,助推保险行业健康持续稳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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