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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财产保险业参加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处理机制试点工作启动大会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18 09:45:00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监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做好成都市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人民法院和保险业三方联动处理机制,2013911日上午,省保协组织召开了“财产保险业参加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处理机制试点工作启动大会”。省保协保险合同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财产保险公司会员单位调解员,保险理赔服务专业工作委员会委员,秘书处蔡剑副秘书长、财产险工作部黄旭东副主任和法律工作部陈莺主任参加了会议。四川保监局稽查处秦香军副处长、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李劲松处长和成都中院民一庭唐健审判长莅临会议指导。

会上,李劲松处长和唐健审判长对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处理机制的背景、该机制对维护被保险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意义做了充分的阐述。蔡剑副秘书长从充分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通过调解工作提升保险公司理赔管理水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角度阐述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希望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与交管部门、人民法院的联系和沟通。陈莺主任对前期准备工作做了简要介绍,对调解员职责、参与调解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工作要求以及916日以后财产保险业全面参加联动处理机制的相关工作安排做了说明。

最后,秦香军副处长在肯定省保协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处理机制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处理机制,要从保险业社会管理、风险保障功能的角度看待此项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本着对保险消费者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行业负责、对自身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参加此项工作。三是调解员和参与调解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要做到专人专案,善始善终。四是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要做好司法确认;对签署的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要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本次会议标志着成都市财产保险业全面参加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处理机制试点工作,将对提升保险业理赔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