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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会联合发出积极开展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发布时间:2005-01-20 10:38:00

    随着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不断深入和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各种法律责任日趋明确,迫切需要保险业为之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和中国保监会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要求,为了合理转移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公司)高管人员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解除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公司)高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简称三协会)经过协商研究,决定采取积极步骤,共同在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试行责任保险(简称责任险)。并向省保协各会员单位就相关事项作了如下通知:   

一、三协会负责分别收集会员单位对责任险的需求情况和责任险相关产品的条款、费率资讯,为三协会会员单位提供咨询和牵线搭桥服务。

    二、各保险公司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积极、主动开展市场调研,尽快推出符合市场实际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的责任险产品,供企业选择购买。所销售的责任险条款费率和承保情况,请及时向三协会报备。

    三、各上市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具体需求项目,向三协会申报,或直接向保险公司咨询。

    四、三协会在适当时机联合举办有关责任险的产品宣传和推介活动,推动责任险保障范围的不断扩大,努力为加强三协会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我省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