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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纷纷抢滩四川 保险业人才需求急增保险人才流动应当健康有序——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廖仲骧答记者问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发布时间:2004-08-09 09:58:00

保险机构纷纷抢滩四川 保险业人才需求急增

保险人才流动应当健康有序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廖仲骧答记者问

 

1、记者问:你好,廖秘书长。近年来四川保险机构数量迅速增多,保险业务发展十分快速,能否介绍一下四川保险业的基本情况?

答:好的。近年来随着四川省和成都市的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收入较大幅度提高,保险业发展的外部条件良好,许多保险机构十分看好四川和成都保险市场的发展空间,纷纷将四川作为拓展我国西部保险市场的制高点、桥头堡,抢滩四川,设立机构,四川成为近年来我国保险机构数量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目前已开业的省级保险公司有16家,经批准即将开业的有2家,约4家正申请在成都设立机构并开始了紧张的筹建工作。已开业的省级分公司也加快了在各市州县设立保险分支机构的步伐。此外,保险中介机构数量也增长迅速。目前,已开业的保险代理公司有17家,保险经纪公司2家,保险公估公司5家。正在筹建的保险代理公司10家,保险经纪公司1家,保险公估公司2家。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数量的增加促进了四川保险业的快速发展。2003年全省实现保费收入143.6亿元,较上年增长34%;保费收入列全国第10位,总保费的增长速度全国排名上升了10位。截止今年6月30日,全省已实现保费收入82.78亿元,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增长。保险机构的增多,为广大客户提供了更多、更好的保险产品,促进了保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广大客户会因此得到更多更全面的保险保障和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同时,还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缓解就业压力、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保险机构的增加和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促进四川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四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改善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问:保险机构增多和保险业务快速发展,无疑会使保险业对人才的需求剧增,目前四川保险业人才的状况是怎样的?

答:和全国一样,由于保险主体迅速增多,保险业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保险人才特别是优秀的保险人才十分短缺,优秀的管理人才、销售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成为保险业紧迫需要的稀缺人才,也成为了各保险机构争相吸引的对象。由于保险人才的培养需要较长时间,四川保险人才供需矛盾将在一定时期内比较突出的存在。为此,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将与各保险机构一起,共同创造条件引进人才,加快人才培养的速度,尽快壮大四川保险人才队伍和提高人才素质。我们十分欢迎优秀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其它行业的优秀人才加盟保险业,相信四川保险业一定会为有志保险业的有识之士搭好展现才华的舞台,提供成就事业的条件与机会。

3.问:据了解,省外有的地区以前曾发生保险市场主体在短期内迅速增多,因业内各机构之间发生大规模的、非正常的人员流动,产生了诸如使客户利益受损,影响保险机构和保险业整体的形象,从而影响了保险业整体长远健康持续发展的问题,你认为四川保险业应如何避免或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答:你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非常及时。这确实是可能影响四川保险业整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我认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保险业应达成一个共识,即人员、人才流动是一个正常的事情,但必须保持在健康有序的基础上。这个健康有序的前提和基础:一是人员、人才的流动要确保广大客户的利益不受影响和损害、保险行业的整体发展不受影响。具体讲是各保险机构要充分理解支持人员和人才的合理的、正常的流动,对正常的、合理的流出人员不应设置不合理的关卡,人为加以阻挠。二是吸收引进人员的保险机构,应以自己特有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来吸引保险人才对自己公司的认同,不应采取脱离公司实际许诺高职位、许诺培训费退还、许诺补偿原服务公司的续期佣金、许诺除佣金外支付超过本公司正常规定标准的底薪或超标准支付代理手续费、许诺给一次性高额补偿等方式来吸引其它保险机构人员。更不应唆使、暗示已转入本机构的人员回原公司,采取游说、鼓动等方式策动其他人员转入本机构;更不应采取许诺按人头给予奖励的方法,成建制的挖走其它保险机构的代理人队伍等有损公司自身形象和保险行业形象的行为来吸引人才。三是流动人员应本着对广大客户负责、对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负责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按原机构的正当合理规定办理离司手续,转入新机构后不得误导其客户将已经持有的保单退保,然后在新机构重新投保以及其它有损客户利益和保险行业形象的行为,尊重其客户新投保需求对保险机构的选择权,不诋毁原服务的保险机构。

保险人员和人才的流动将长期存在,对行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我们持积极的态度。为了保障广大客户利益和四川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整体及长期利益,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在与各保险机构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措施促进和保障人才合理、有序、健康流动,规范不顾客户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的“挖墙角”式的不正当的恶性人员流动行为。对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及行业整体形象和发展的恶性人员流动行为,将提请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4、问:保险业务员离开原保险机构后客户的利益会受到影响吗?

答:不会的。如果业务员从原服务的保险机构走了,他原来客户的保单在保险业称为“孤儿保单”。各保险机构都建立有完备的客户服务系统,有专门的客户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和服务机制,能够保证客户的咨询、续期保费收取、理赔等服务需求。例如对客户的续期保险费,在交费期之前,保险公司会向客户寄送续期交费通知书通知客户按时交费,客户可以按照公司办理的交费卡在交费日之前直接将保费存入指定的银行;保险公司也有专门的收展员(专门负责“孤儿保单”续期保费收取)可以上门收取保费。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直接拨打保单上的报案电话,保险公司会立即受理报案的。

5、问:对保险人才“跳槽”,您有何建议?

答:如前所说保险业人员、人才的合理流动是很正常的,如果包括保险业务员在内的保险人才能够通过流动使自身价值得到更充分体现,对其自身和保险业应当是件好事。不过,在流动之前建议应当三思而行。要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流动,对流动的得与失要认真权衡,理性决定。盲从他人、义气用事是不可取的。其实,任何一家保险机构,无论是新老机构,都有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同时对每一个人而言还有一个适应与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