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5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7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6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九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7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八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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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发到自觉 协会建设进入历史新时期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发布时间:2004-04-21 15:19:00
中国保监会于2004年4月8日、9日在青岛召开了全国保险行业协会工作座谈会。来自各保监局、各省级协会、各保险公司的三方代表与保监会及中保协有关人员共100多人共聚一堂,就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讨论和沟通。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和办公厅主任梁涛作了重要讲话。
冯晓增在4月8日上午的讲话中首先阐述了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加强协会建设是全行业的共同责任,需要保险公司、保监会及保监局和协会三方共同努力;二是市场化原则,消除协会的行政色彩,实行民主协商制,协会要适应保险市场需求和保险公司需要;三是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会员在获得协会服务的同时,要全面履行义务,包括遵守自律公约和缴纳与分摊费用的义务。
关于监管部门与协会的关系,冯副主席强调监管部门一方面对协会要加强指导、规范管理和沟通协调,一方面要尊重协会的自主权,不能办成“二政府”,不能干预协会正常职责的发挥和将主观意见强加给协会。而协会则要尊重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独立自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以服务为核心和宗旨,搞好行业自律,发挥维权作用,做好协调工作,强化交流功能,整合宣传资源。
关于协会建设,冯副主席要求在内部建设方面,要做到人员结构优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年青化。经费来源要多样化,经常费用以支定收合理分摊,大型活动协议分摊临时筹集,利用协会资源开展有偿服务,如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管理等。有条件的协会可以承办代理人考试工作。在体系建设方面,要分层次,上级协会与下级协会是非隶属关系,工作各有侧重但又有机衔接,上级协会对下级协会有业务指导关系。协会与学会可共享资源,两个牌子一套人马。要发展保险机构入会,可按民政部意见建设联合会,下设中介分会和在理事会增设中介理事。协会改革可与换届结合,利用换届的有利时机推进协会改革。
梁涛主任4月9日下午对具体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冯副主席讲话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