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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发到自觉 协会建设进入历史新时期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发布时间:2004-04-21 15:19:00

中国保监会于200448日、9日在青岛召开了全国保险行业协会工作座谈会。来自各保监局、各省级协会、各保险公司的三方代表与保监会及中保协有关人员共100多人共聚一堂,就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讨论和沟通。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和办公厅主任梁涛作了重要讲话。

冯晓增在48日上午的讲话中首先阐述了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加强协会建设是全行业的共同责任,需要保险公司、保监会及保监局和协会三方共同努力;二是市场化原则,消除协会的行政色彩,实行民主协商制,协会要适应保险市场需求和保险公司需要;三是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会员在获得协会服务的同时,要全面履行义务,包括遵守自律公约和缴纳与分摊费用的义务。

关于监管部门与协会的关系,冯副主席强调监管部门一方面对协会要加强指导、规范管理和沟通协调,一方面要尊重协会的自主权,不能办成“二政府”,不能干预协会正常职责的发挥和将主观意见强加给协会。而协会则要尊重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独立自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以服务为核心和宗旨,搞好行业自律,发挥维权作用,做好协调工作,强化交流功能,整合宣传资源。

关于协会建设,冯副主席要求在内部建设方面,要做到人员结构优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年青化。经费来源要多样化,经常费用以支定收合理分摊,大型活动协议分摊临时筹集,利用协会资源开展有偿服务,如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管理等。有条件的协会可以承办代理人考试工作。在体系建设方面,要分层次,上级协会与下级协会是非隶属关系,工作各有侧重但又有机衔接,上级协会对下级协会有业务指导关系。协会与学会可共享资源,两个牌子一套人马。要发展保险机构入会,可按民政部意见建设联合会,下设中介分会和在理事会增设中介理事。协会改革可与换届结合,利用换届的有利时机推进协会改革。

梁涛主任49日下午对具体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冯副主席讲话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期间进行了经验交流和讨论。7个保监局和8个协会作了大会发言。四川保监局作了《加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支持保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