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5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7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6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九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7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八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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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协举办新消法专题培训讲座
来源:【成都晚报】作者:【sciaadmin】 发布时间:2015-01-13 10:52:31
3月6日,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举办了新消法专题培训讲座,以此更好地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四川保险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和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围绕消法修订背景、以及对经营者义务、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焦点、亮点作了深入浅出的精准解读,并联系保险业实际,做了法条阐释和举案剖析。如:由于保险产品具有金融的特殊属性,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比普通商品交易更为突出;还有保险合同的部分格式条款追求片面减轻经营者自身义务、侵害消费者权益而被广泛诟病的事例;一些险企不仅不依法履行为在经营中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密的义务,甚至还大张其鼓地到市场上去非法购买来进行网销和电销,既违法又扰民。不一而举,这不仅没有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使保险业的形象和口碑大打折扣。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为适应新消法,首先要改革创新行业自律工作,从费率、手续费自律向制定行业服务规范标准和消费者保护等领域转变;其次是必须加快提升行协沟通协调能力的步伐,代表会员与消协保持沟通协作的频度和深度,最大限度地化解保险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此外还要强化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培训和检查力度,提升保险机构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并及时发现问题和化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