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5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7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6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九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7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八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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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服务商项目公告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3-09-20 16:31:5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因工作需要,现需采购一家专业新媒体运营公司协助做好协会新媒体平台账号宣传、运营、服务工作。按照协会《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川保协〔2021〕15号)要求,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服务商,现就相关比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运营、服务的新媒体平台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四川保险在线”“蜀小保”“蜀晓保”“蜀小寳”,视频号“四川保险在线”,微博账号“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今日头条号等。
2.常态化内容运营、粉丝运营及活动策划。设置专门的项目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项目经理一名,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跟进、质量技术监督、售后服务等日常联络工作,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编辑、设计师2-3名,熟练掌握视频、图片、排版等相关软件。
3.日常图文编辑。包括但不限于:原创稿件、素材二次编辑、美化排版、头图/插图制作等。
4.海报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各法定节日、相关节气海报、协会要求的根据热点制作的海报等。
5.创意策划。运营内容形式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图文、logo设计、gif动图、小游戏、H5、视频等。根据协会需求,进行主题策划、设计、实施微信端线上互动活动,如:调查问卷、有奖竞答、投票评选等。(如需程序开发、相关奖励费用另计。)
6.PPT美化。根据甲方文稿内容,在合同期内提供1~2个PPT美化服务。
三、服务要求
1.微信公众号“四川保险在线”每周至少发布三次,每次不少于3篇稿件。头条内容文档须提前一天发送给协会进行审核,并保证通过审查。
2.采编要求:原创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策划、新闻现场采访、专访、创意海报设计、原创H5制作、视频拍摄等;服务商需具备优良的创意策划能力,新闻采、写、拍、摄能力,内容运维及渠道推广能力、粉丝运营能力、画面设计能力、及时响应能力。
3.微信公众号“四川保险在线”图文信息头条平均阅读量达到2600人次以上。
4.图文信息头条在微信公众号“四川保险在线”发布后,其他新媒体平台账号同步发送。
5.微信公众号“四川保险在线”粉丝净增长量每年不少于20000+。
6.视频号“四川保险在线”每周发布1-2次,发布内容由协会提供。
7.需拥有相关字库、图片使用权,不得出现版权纠纷。
8.及时按要求向协会反馈要求修改的设计稿件。
9.切实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并遵守相应保密义务。
10.协会享有本项目的全部知识产权,未经协会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11.渠道资源共享,服务商需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提供额外的互联网宣传推广渠道资源、互联网推广支撑平台。
12.其他为提升工作质量效率的合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视频号开展直播活动等的相关技术支持。
四、考核机制
项目编辑在开展日常运营工作时,如出现2次以上未及时响应项目相关工作内容的情况,协会有权要求服务商驻场服务。
运营成果未达标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情节严重程度扣除总费用的1-10%。
五、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二)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人民币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资信条件;
(四)服务商的优选条件:
1.有与川内银行、保险业长期合作的工作经验;
2.拥有优秀的、稳定的美编设计和文案团队;
3.能够提供相关设计案例。
(五)比选保证金
1.参选人应提交5000元(人民币:伍仟圆整)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作为其比选实质性响应的组成部分,否则其它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2.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向参选人原账户退还比选保证金。
3.参选人、中选人有下列情况的,其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参选文件后比选会议召开前撤回比选文件,不参与比选的;
(2)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选的。
六、比选委员会
(一)比选委员会组成
为保证比选过程公开透明,将成立比选委员会共同组织评选工作,比选委员会共设成员5名。
(二)评选方法及权重
评选方法:综合评比法
满分:100分。
评分权重:实施方案40分,履约能力40分,投标报价约10分,其他10分。
(三)比选结果
比选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进行三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综合得分最高者暂时获得服务商资格,待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正式获得服务商资格。
七、比选事项
(一)文件领取
有意参选的单位可于2023年10月8日17:00前到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领取比选文件。
(二)比选响应
参选单位应于2023年10月12日12:00前向协会提交响应文件和比选保证金,响应材料均须密封,加盖公章、骑缝章,比选保证金需通过对公银行账号转账至比选文件中提示的指定账户,逾期未提交的,无参选资格。
(三)比选会
时间:2023年10月13日9:30
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505室(成都市锦江区梓潼桥西街23号)。
联系人:蒋平平,联系电话:028-86761228。
特此公告。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