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5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7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6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九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7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八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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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参与 四川保险业消保知识小视频宣传活动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9-12-06 13:37:56
近年来,我会一直把消费者教育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抓手。为进一步传播正确的保险知识和理念,消除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误解,提高保险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我会拟通过电视专题节目开展消保知识小视频宣传活动。具体需求如下:
一、小视频制作需求
(一)形式
每期节目开头拟采用方言情景剧或动画的方式带出问题或现象,然后由保险业专业人员出镜解答,辅以图片、字幕或插片等形式,关注保险热点话题,传播保险知识理念。
(二)内容
小视频共15期,每期时长3分钟,节目中需通过字幕、角标等形式植入我会和四川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元素。每期主题为:
第一期:车险没有所谓的“全险”,“全险”不等于“全赔”;承保有些部位需单独购买附加险;有些损失车险不赔(如地震等)。
第二期:什么是现金价值,为什么会有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不等于“现金”,它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
第三期:“保障期间”不等于“缴费期间”,弄清楚两个概念对消费者的意义。
第四期:退保要客观分析得失,盲目退保对消费者弊大于利。告诫消费者不能因为别人的不当游说提前退保。
第五期:消费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重要性。
第六、七期:双录、客户回访均是监管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请消费者进行双录、接受客户回访时,务必如实、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地回答相关问题。
第八期:跑网约车或者顺风车前,请提前告知保险公司车险使用性质发生改变。
第九期:介绍保险销售的各种渠道,帮助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保险公司和正规销售渠道。特别是识别在银行购买的产品到底是保险还是其他理财产品。
第十一、十二期:介绍车辆发生单车、双车事故时规范和正确的处理流程。告诉消费者及时报案,直接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串串”或者“黄牛”。
第十三期:介绍快处中心及网上快处。
第十四期:介绍四川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及网上消保、人民调解。
第十五期:机动
此外,每期小视频将反复向消费者传递“不能因为条款多就不看”“保险公司提供条款,而消费者不看条款,不能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等消费观念,引导消费者理性投诉。
二、合作需求
节目需在成都电视台1-5频道之一播出,播出时段为19:00—21:00内并在连续三周内播完。合作方需负责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节目投放、剧本及脚本创作、演员、服装、道具、场地、动画(以双录视频为标准)等,并;接受比选。
三、比选安排
(一)比选组构成
比选组总共9名成员,均来自我会保险公司会员单位。
(二)召开比选通气会
通气会采用公开、共同沟通方式,有参与意向的电视台或广告公司报名后均可参加。通气会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通知。
(三)提交比选方案
报名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活动方案(含报价)。
(四)确定比选结果
比选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比选方案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比选结果,并在签字确认后对外公布。
(五)理事会表决
最终比选结果将提交我会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执行。
四、报名事宜
1、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3日12点前。
2、报名方式
请将单位名称、频道和栏目简介(500字以内)、联系人(职务、电话)发送至814927299@qq.com。
3、联系人:宣传工作部 周莉 电话028-86761228。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