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12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1-26
- 2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结果公示 11-14
- 3 2025年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服务商比选结果公示 11-04
- 4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二次比选公告 11-03
- 5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项目流标公告 10-29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关于2025年11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7
- 7 2025年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 服务商比选邀请 10-27
- 8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公告 10-11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10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9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9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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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期满换发须知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20 15:02:00
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营销员、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全省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保险营销员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保监发[2011]56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保险营销员、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期满换发所需材料做如下要求:
本文所指保险营销员、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包括《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从2012年2月1日起,资格证书期满换发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格证书原件(如证书遗失则提供刊登遗失声明报纸整张原件);
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一份(附件1);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一寸免冠证件照贰张;
五、前3年中每年接受后续教育学时达标的证明。
以2012年需进行期满换证为例,后续教育学时达标的证明包括:
(一)保险公司(培训机构)出具的2010、2011年两年分别接受后续教育学时达标的书面证明(附件2);
(二)2012年接受后续教育学时达标的证明,以“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继续教育管理子系统”中的相关登记信息为准。
重要提示:凡持有上述资格证书人员,不论证书到期与否,均须每年接受后续教育累计不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小时。连续不间断,否则将影响后续期满换证。
请右键点击附件1、附件2选择另存为下载到本机。
二〇一二年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