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5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7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6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九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7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八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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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政策性人身险监管文件宣导会
来源:【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1-08-18 10:41:26
7月13日,由四川银保监局指导、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政策性人身险监管文件宣导会在金河宾馆顺利召开,四川银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赵杰昌、副处长刘明霞、财产保险监管处及部分分局同志,各承办相关业务的省级保险公司、部分市州保险公司参会。会议由省保协秘书长周虎主持。
太保寿险、中国人寿和平安养老三家保险公司先后领学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对文件出台背景、主要规范内容进行讲解,并从具体承办业务角度对合规重点进行了提示。
人身保险监管处相关同志分别就三个《通知》的监管导向以及相关业务承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指导和补充,并逐一提出监管要求: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一是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要求,结合辖内大病保险业务承办实际,对照梳理相关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二是要严格落实投标管理,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完整报送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报告,与属地监管机构加强沟通配合。三是认真梳理辖内大病保险项目清算情况,形成管理台账;四是按要求申报省级机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分支机构主动配合各地分局工作。
在长期护理保险方面,要全面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经营服务行为,强化经营风险管控,保证服务的可持续性;要探索建立完善失能评估标准和护理服务标准体系,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在民生保障领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形成保险业参与试点服务规范化运行机制,助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健运行。
在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方面,一是科学测算坚持“一城一策”,紧密衔接当地群众医疗保障需求;二是规范经营,严格报备管理,依法依规运作,监管部门对重点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三是保障惠民,重点保障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逐步覆盖基本医保范围外费用;四是服务可及,不断优化健康管理服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针对各公司在前期学习三个《通知》中提出的问题,人身保险监管处在会上作了详细解答。
最后,赵杰昌对上半年全省服务民生情况进行了通报,就贯彻落实监管新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要通过内部组织学习,深刻把握监管政策实质,让制度链可持续发展。要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和配合,依法合规、主动宣讲政策并争取支持。他再次重申了新一轮申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资质的重要性。二是支持协会搭建交流平台,发挥自律作用,建立行业标准,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服务质效。三是积极服务民生保障。将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市定制医疗险工作纳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举措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有效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