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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监局构建四位联动法制工作格局

来源:【四川保监局】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04 14:56:00

    为进一步加强辖内保险业法律合规工作,促进法律事务交流,落实行政处罚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四川保监局实施三项举措,构建保险机构、行业组织、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四位联动的法制工作格局,推动保险行业法制工作开展。一是完善保险机构法律事务联系制度。要求各省级公司确1名法律事务联系人,原则上由公司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或承办法律合规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担任。配合监管部门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督促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并及时报送执行情况和相关凭据。对行政处罚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其查找违法违规原因,提高对行政处罚决定的认识,认真汲取教训。对于相应行政处罚涉及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在系统内开展警示教育。同时配合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做好政策协调、法制调研、法律宣传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工作委员会联动作用。汇聚行业智慧,通过深度解读、专家宣讲、业内讨论,把握热点问题、行业突出问题,共同搭建法律应用研究平台,推动解决保险行业问题。监管部门通过行业组织收集特别重大法律问题、重大诉讼案件信息以及保险法律、监管政策、行政执法等有关意见建议,依具体情况组织行业组织及保险机构进行法律调研或专项研究。行业组织针对保险机构反映的行业重大问题、普遍性法律问题,组织开展法律研究和热点问题研讨,形成相应书面材料报送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协同行业组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如近期四川保监局与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积极推动解决辖内司法鉴定不规范问题三是与司法机关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加强保险监管部门与相关司法机关的交流与联系,积极同各级法院沟通了解辖内保险司法案件情况,实时掌握行业司法案件数据信息;同时与法院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就行政强制执行等问题进行对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