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5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7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6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九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7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八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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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监局联合四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保监局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23 11:00:00
四川保监局联合四川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印发《关于金融支持“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对保险业提出要求。一是保险机构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灾区基本保险服务得到满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能够恢复营业的网点尽快恢复正常营业,保持正常营业秩序,全力确保保险服务不中断。二是各保险公司要统筹协调公司资源,切实落实保监会理赔服务十条措施。重合同、守信用,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应赔尽赔。要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建立绿色理赔通道,提高理赔效率,让受灾群众尽早得到保险赔款。三是积极引导和协调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优先投资到灾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支持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发挥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提供灾区所需的各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