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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答记者问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15 11:12:00

       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以下简称《整体框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整体框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2年4月,保监会正式启动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的建设工作,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建设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我国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简称“偿一代”)始建于2003年,在资产负债评估方法上,借鉴了美国的法定会计原则;在最低资本要求上,直接采用了欧盟偿付能力I的标准。10年来,偿一代一方面对推动我国保险公司树立资本约束理念,切实防范风险,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偿一代体系所存在的风险种类覆盖不全面、资产负债评估和资本要求与风险相关度不高等问题日益难以适应保险业发展和监管的需要。偿二代建设是新一届保监会党委顺应国际国内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的潮流与趋势、统揽行业发展全局、审时度势所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和战略部署,通过对现行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和升级,提高行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有利于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增强保险业服务国民经济大局的能力;有利于提高保险监管水平,增强金融监管的协调性;有利于提高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地位,在国际金融监管新秩序的建立过程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保监会高度重视偿二代建设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项俊波主席亲自担任组长。从偿二代建设启动伊始,项俊波主席就强调,要认真研究偿二代的顶层设计,制定发布偿二代的《整体框架》,切实保证偿二代建设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保监会集合行业力量,历时一年,系统梳理国际上主要地区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框架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国保险市场和监管的实际,对偿二代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经过广泛讨论和反复征求意见,制定并发布了《整体框架》。

  问:《整体框架》对偿二代建设有什么意义?

  答:《整体框架》是偿二代建设的顶层设计,是指导偿二代建设的基础性文件。《整体框架》明确了偿二代的总体目标,确立了“三支柱”框架体系,制定了偿二代建设的若干基本技术原则,既为偿二代建设勾勒出了完整的蓝图,也为偿二代各项技术标准的研制和测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整体框架》的发布是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体系建设取得的一项具有关键意义的重大阶段性成果。

  问:《整体框架》的起草原则是什么?

  答:《整体框架》坚持国际接轨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首先,我国偿二代建设应当遵循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核心原则,借鉴欧美等国成熟有效的经验,坚持与国际监管接轨的大方向。同时,也必须充分考虑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实际,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水平、保险市场发育程度和保险监管能力相适应,建立一套具有新兴市场代表性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这既是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新兴市场利益,建立国际保险监管新格局的客观要求。

  问:偿二代的整体框架主要由哪几部分构成?

  答:整体框架由制度特征、监管要素和监管基础三大部分构成。其中,制度特征包括统一监管、新兴市场、风险导向兼顾价值三大特征;监管要素包括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市场约束机制三个支柱;监管基础是指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这三大部分密切联系、相互依恃,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完整体系。

  问:如何理解整体框架中提出的偿二代三大制度特征?

  答:整体框架中提出了我国偿二代有别于欧美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三大制度特征:

  一是统一监管。我国保险市场是全国统一监管,这与美国以州为单位和欧盟以成员国为单位的分散保险监管体制有重要区别。在我国新的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体系中,不用考虑分散监管导致的复杂技术和制度安排,可以简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此外,我国的偿二代也要在发挥统一监管优势的同时,考虑到地区之间的差异和协调。

  二是新兴市场。整体框架充分考虑了我国作为新兴保险市场,在人才储备、数据积累、资本来源等方面的特征,强调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要求。偿二代与欧美成熟市场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相比,应当更加注重保险公司的资本成本,提高资本使用效益;更加注重定性监管,充分发挥定性监管对定量监管的协同作用;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市场适应性和动态性,以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加注重监管政策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及时识别和化解各类风险;更加注重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提高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是风险导向兼顾价值。防范风险是偿付能力监管的永恒主题,是保险监管的基本职责,因此,偿二代应以风险为导向,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风险,识别和守住行业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中资产负债评估以及资本要求标准应该公允、恰当,兼顾保险业资本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提升保险公司的个体价值和保险行业的竞争力。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偿二代的“三支柱”体系。

  答:第一支柱是定量资本要求,主要防范能够量化的风险,通过科学地识别和量化各类风险,要求保险公司具备与其风险相适应的资本。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支柱量化资本要求、实际资本评估标准、资本分级、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和第一支柱监管措施。

  第二支柱是定性监管要求,是在第一支柱的基础上,进一步防范难以量化的风险。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风险综合评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监管检查和分析及第二支柱监管措施。

  第三支柱是市场约束机制,是引导、促进和发挥市场相关利益人的力量,通过对外信息披露等手段,借助市场的约束力,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一是通过对外信息披露手段,充分利用除监管部门之外的市场力量,对保险公司进行约束;二是监管部门通过多种手段,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力量更好地发挥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价值评估的约束作用。

  问:《整体框架》在哪些方面与国际接轨,在哪些方面体现了中国特色?

  答:《整体框架》与国际接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管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与国际趋同;二是三支柱的主要内容包括定量监管、定性监管和市场约束,体现了国际偿付能力监管模式的变革趋势与共识,也与银行业的资本监管体系保持一致。

  《整体框架》的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三大制度特征:统一监管、新兴市场、风险导向兼顾价值;二是增加了监管基础——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建立外部偿付能力监管与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之间的激励相容机制;三是在第一支柱中,引入了宏观审慎监管资本要求和调控性资本要求,在技术原则中建立了体现新兴市场特征的资产负债评估原则;四是在第二支柱中,建立风险综合评级制度,将操作风险纳入第二支柱;五是在第三支柱中,不仅强调公开信息披露要求,同时注重对市场约束机制相关主体的培育和引导。

  问:《整体框架》发布后,保监会将如何继续推动偿二代的建设工作?

  答: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整体框架》全面推进偿二代后续工作。今年将启动偿二代全部10余个具体技术标准的研制项目,加紧开展定量测试等技术攻坚工作,确保偿二代建设能够如期高质量完成,提高保险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

  相关链接: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