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6年3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2-27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6年2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1-2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6年1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2-29
- 4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12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1-26
- 5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结果公示 11-14
- 6 2025年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服务商比选结果公示 11-04
- 7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二次比选公告 11-03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项目流标公告 10-29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关于2025年11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7
- 10 2025年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 服务商比选邀请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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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监局“三个强化”抓好保险销售人员继续教育
来源:【四川保监局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06 10:22:00
四川保监局“三个强化”抓好继续教育,提升保险销售人员素质、推动销售队伍职业化。一是强化公司主体责任。明确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为继续教育培训主体,可根据实际采取自主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承担继续教育培训费用。二是强化依法合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将保险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保险知识等作为重点内容,新展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小时,持续展业人员后续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36小时,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时间不少于12小时。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将继续教育与审核发放营销员、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相挂钩,不符要求的不予发放。同时,要求机构每年报送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报告,定期对其真实性开展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