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12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1-26
- 2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结果公示 11-14
- 3 2025年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服务商比选结果公示 11-04
- 4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二次比选公告 11-03
- 5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项目流标公告 10-29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关于2025年11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7
- 7 2025年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 服务商比选邀请 10-27
- 8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公告 10-11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10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9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9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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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监局出台辖内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持续监管方案
来源:【四川保监局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19 11:09:00
近日,四川保监局按照保监会有关要求,出台《四川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持续监管方案》,该方案从三方面加强了对辖内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以下简称“外资代表处”)的监管。一是成立外资代表处持续监管工作小组,加强对外资代表处监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是严格按照《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境外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持续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17号)要求,提出针对外资代表处的十项监管要求。同时要求外资代表处每季度开展合规情况自查,报送自查报告和季度自查表,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如实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工作小组根据监管需要,不定期组织日常检查,每年末组织一次合规情况全面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资代表处对十项监管要求的执行情况、财务情况以及是否有违规情况等。工作小组视检查情况决定是否对外资代表处首席代表进行监管谈话,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检查和处罚情况汇总形成年度监管报告上报保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