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监管动态

规范合作 推动转型促进银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18 16:24:00

       4月15日,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视频会议,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监管指引》是迄今为止保监会和银监会针对银保市场制定的较为全面的规范性文件,也是近年来两会加强监管合作、共同规范银保市场的重要文件。做好《监管指引》的贯彻落实工作,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维护银保市场正常秩序,建立良性的银保合作机制。

  陈文辉强调,保险业要深入领会《监管指引》精神,一是规范银保合作。银保双方要审慎选择合作对象,落实总部签订合作协议制度,保持合作关系的稳定性。二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明确银保双方责任划分,围绕售前、售中、售后,规范销售行为,建立银保联合应急机制,对保险消费者的诉求实行首问负责制。三是促进银保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依法开展销售模式创新,大力发展与银行储蓄形成互补的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四是防止商业贿赂、恶性竞争等市场风险。强化总部管控责任,建立银保业务财务独立核算机制,加强代理费用集中管理,做到对代理费用统一转账支付。

  陈文辉指出,《监管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公司角色由销售为主转向以培训和服务为主,银保销售模式面临转变。销售模式的转变,有利于理顺保险公司和银行的权责关系,强化银保双方管理责任和合规意识,也有利于保险公司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加强对新渠道、新产品的开发,长期来看银保业务仍具备较快发展的基础。

  陈文辉要求,保险业贯彻《监管指引》,一是要加快完成银保合作协议的清理工作,确保至少签订内容符合要求的“省对省”协议。二是完善落实监管要求的制度机制,强化财务管控,落实渠道独立核算和评价制度,建立客户投保信息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手续费支付管理要求。三是切实防范风险,严厉打击利用银保业务从事商业贿赂的行为,加强销售品质管理,落实首问负责制,防范银保业务退保风险。四是加快推进银保业务转型,向社会公布标准保费,促进产品创新,加快银保专管员队伍转型,探索新的销售模式,推动商业银行加强银保销售行为管控。五是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管合作的力度,继续重点整治销售误导、账外支付手续费、恶性价格竞争,及时向市场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情况。同时,加强银保监管合作,建立联合检查制度,统一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标准,引导银保销售模式平稳转型。

  保监会和银监会相关部门,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总部负责人参加了主会场会议。保监局、银监局、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省级机构通过视频在各省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监管指引》自发布以来,积极影响逐步显现。一是银保合作更趋规范。保险公司和银行开始对合作协议进行清理和规范,在合作对象选择方面更趋审慎,对于合作方市场形象、管理能力、服务能力的重视度提高。二是银保双方更加重视销售品质管理。《监管指引》明确了银保双方的责任划分,银行和保险公司更加重视对销售品质的管控,注重提升销售队伍合规意识。三是银保开始积极探索新的销售模式和队伍管理模式,银保转型加快,一些保险公司和银行已经开始研究转变银保专管员管理模式。同时,银行负责销售后,对保险公司的培训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保险公司需培养一批素质高、专业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强的银保队伍,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开经着手在分公司成立专门的银保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