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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系统自身建设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作者:【】 发布时间:2011-01-17 16:21:00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1月12日指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抓好保险监管系统自身建设,大力加强保险监管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监管能力建设、班子和队伍建设以及监管作风建设,为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

  吴定富指出,必须大力加强保险监管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使保险监管队伍的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监管承担的使命相适应。一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保险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开展责任意识教育,引导监管干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监管职责,把心思用在干好事业上,把精力用在科学监管上,把功夫下在促进科学发展上。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履行监管职责上作表率,要善于发现监管一线勤恳工作、恪尽职守的先进典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始终把防范风险放在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树立忧患意识,要求善于用辩证和发展的眼光研究金融风险。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结束,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保险业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要冷静对待成绩、清醒分析问题、充分估量困难和挑战,绝不能骄傲自满,更不能懈怠停滞。三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全局做好监管工作。保险监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引导全行业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不断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要服务保险业科学发展全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加强监管、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把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切实有效的保险监管,提高保险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服务保监会中心工作全局。每一个监管干部都要坚持整体工作“一盘棋”思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示个人才华、体现个人价值。

  吴定富指出,必须大力加强保险监管能力建设。一是提高保险监管系统制度建设的能力。回顾十六大以来的保险监管工作,尽管基础十分薄弱,但行业在业务持续高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放开的情况下,较好地防范化解了风险,关键是靠制度。加强保险监管制度建设,要坚持“探索、借鉴、创新、发展”相结合。要大胆探索,把一些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监管制度。要善于借鉴,必须具备开阔的视野,积极学习发达保险市场先进的监管经验和其他金融行业有效的监管做法,加快完善保险监管体系进程。要积极创新,只要符合金融保险监管的客观规律,只要能够有效解决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应该大胆创新,并在实践中完善这些创新。要不断发展,制度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在一个时期有效的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就可能不再符合市场实际,制度建设必须随着保险市场的变化而不断完善、不断发展。二是提高保险监管系统依法监管的能力。要大力提高依法监管的意识。严格按照规定行使监管职权,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建立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监管干部提高法律素养。保监会和各保监局要制定集中培训制度,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完善决策机制。通过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监管行为,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保险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要强化对监管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三是提高保险监管系统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解决突出问题,必须把问题抓准。对保险公司、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此次监管工作会议的报告已经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这些问题在各自领域的表现形式和重点抓准,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尽快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必须把原因挖透。有些问题带有相当程度的普遍性,并且屡查屡犯,要更多地从制度、机制、发展方式和保险监管等方面挖掘深层次的原因。解决突出问题,必须把落实抓好。对突出问题的治理,必须注重标本兼治。既要抓查处,又要抓责任追究,达到教育人的目的;既要找原因,又要抓整改,达到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目的。要抓住问题的直接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以求尽快遏制有关问题;要抓住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以求从源头上铲除各种问题的生存土壤。四是提高保险监管系统改革创新的能力。要保持勇于创新的精神状态。在利差损解决方面,创造性地采取了改革、发展、监管并举的方法,不仅逐年化解利差损包袱,还使偿付能力监管成为可能。未来一个时期,保险市场及经济社会形势仍将不断发展变化,保险监管系统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使监管制度、监管措施符合保险市场实际,跟得上保险市场的发展变化。要不断推动行业改革创新。要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创新,促进行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要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完善符合我国保险市场实际的现代保险企业制度。要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产品服务创新,不断满足全社会多元化的保险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要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管理营运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管理和后援集中,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要大力推进监管自身创新。既要解放思想,从监管资源、监管风险等各个方面,多视角审视当前监管模式和监管方法是否适应现阶段保险市场发展要求;又要脚踏实地,积极探索以市场机制和行政管理有效结合的监管方法。既要创新监管理念,把宏观审慎监管、逆周期监管的精神体现在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上;又要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运用,提高监管效率。

  吴定富指出,必须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为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素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带头作用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金融保险提出的新要求。要深入学习保监会党委近年来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和保险监管的一系列思路和政策。要通过学习理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通过学习理论,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会党委决策部署上来。要通过学习理论,把握监管规律,明确监管思路,切实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重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的能力。二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保持决策的科学民主。各级领导班子要从维护保险监管事业的高度,把民主集中制坚持好,把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好。要加强沟通协调,坚持集体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三是要加强团结,始终保持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要在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基础上,共同维护建立在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团结、建立在同志友谊基础上的团结,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抓监管、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氛围,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推动保险事业科学发展。四是要带好队伍,充分调动人的积极因素。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肩负起带队伍的责任,切实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好队伍,要在选好人、用好人、培养人、管好人上下功夫。五是要继续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高科学监管的能力。各级党委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当好活动的组织领导者,也要成为实践的先行者,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要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创先争优,把党组织和党员的智慧、力量凝聚到加快保险业发展方式转变上来,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成为推动保险业科学发展的表率;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创先争优,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把被保险人满意作为行使监管权力的根本标准,解决影响行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要围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先争优,创新保险监管基层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发挥党建工作在促进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学习型、责任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结合起来,提高保险监管系统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吴定富指出,必须大力加强保险监管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放在监管工作十分重要的位置,坚持和发扬在监管实践中不断锤炼和形成的优良作风,为加强保险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证。一是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保险监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应该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多听取本单位、本部门普通监管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多倾听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从业人员的呼声,多关注社会各界对保险工作的反映。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到工作困难多、矛盾多的地方去,在实践中锻炼本领,增长才干。要建立鼓励求真务实作风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使监管干部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坚持求真务实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在保险监管工作中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监管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监管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实效,使监管机构的好思路、好政策、好措施真正转变为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动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以制度建设和创新来保障求真务实,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不断提高保险监管执行力。要认真贯彻落实规章制度,保证保险监管政策执行的权威性、统一性和连贯性,减少执行中的随意性和弹性空间。要完善监管问责机制,对达不到标准的部门和干部进行问责,对因监管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监管的严肃性。要完善监管绩效评价机制,以监管的业绩和能力为重点,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全系统的监管执行力。三是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保监会要在“十二五”时期更好地承担监管职责,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为广大被保险人服务,为行业科学发展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管,在监管中改进服务。保险监管关系着消费者和保险企业的切身利益,监管者要急保险市场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广大保险监管干部应该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理念,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与加强监管、严格监管是不矛盾的。不能因为强调服务而放松监管、不讲原则,甚至对应当监管的不监管,更不能打着服务的旗号,为谋一己私利,超越监管法规满足公司的不正当要求。保险监管做好服务,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严格依法监管,优化行业风气和市场秩序,为保险公司发展创造公开、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密切结合岗位风险加强教育和监督,继续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部署开展监管人员廉洁从政知识测试。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及时通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注重掌握客观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对重点岗位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推进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对监管行为的合规性和廉洁性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防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修订保监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责任、管好队伍。制定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案件管理办法,抓好案件线索排查和核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