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5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7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6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九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7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八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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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召开一季度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一季度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新闻稿之一)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22 15:25:00
中国保监会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国保险业紧紧抓住经济金融形势趋好的有利条件,不断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成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较好开局。一季度,保险市场运行呈现快中趋好的特点。一是业务较快增长。全国保费收入4541.4亿元,同比增长38.6%,是近年来同期增速较高的一年。其中,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为994.5亿元,同比增长38.4%;寿险业务保费收入3291.8亿元,同比增长39.5%;健康险业务保费收入184.6亿元,同比增长31.2%;意外险业务保费收入70.5亿元,同比增长20%。截至一季度末,保险公司总资产4.2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5.7%。二是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险种快速发展。企财险同比增长25.2%,家财险同比增长35.4%,工程险同比增长63.1%,货运险同比增长23.9%,信用险同比增长271.5%。三是市场秩序继续好转。保费批退率、应收保费率等反映财产险市场秩序的关键指标有所下降。寿险公司销售行为逐步规范,销售误导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四是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大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保持充足,不达标公司的偿付能力关键指标逐步改善。人身险公司退保情况保持稳定。五是经营效益向好趋势更加明显。保险公司预计利润180.3亿元,同比增长110%。财产险业务实现承保利润23.6亿元,同比增加52.6亿元。截至3月末,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3.9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5.7%。一季度实现投资收益466.3亿元,平均收益率1.23%,与去年同期水平基本持平。
会议认为,一季度保险市场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是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宏观形势看,经济运行向好趋势明显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从政策环境看,近年来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的外部推动正在逐步转化为保险市场的内在需求。从行业自身看,改革创新的内在动力不断增强。大部分公司切实转变经营观念,更加注重产品创新,更加注重提升员工素质,加强预算管理、成本控制和核保核赔关键环节的管控,为促进发展和提高效益打下了较好基础。从保险监管看,促进和保障行业科学发展的成效更加明显。通过加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规范了市场竞争行为,降低了市场运行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益;通过车险见费出单、人身险零现金收付费等制度,较好解决了车险虚挂应收保费、资金体外循环和保单诈骗等问题;通过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强化了保险机构资本约束的意识和稳健经营的理念;通过推动结构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增强了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广大保险监管干部认真贯彻年初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要求,在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定运行方面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产品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加强法人机构监管,规范保险服务,积极推进《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实施工作。二是认真抓好风险防范工作。稳步推进分类监管,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继续推进结构调整。三是深入开展现场检查。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加强对法人机构的检查,加强检查的协调配合。检查力度明显加大,一季度,保监会和各保监局派出205个检查组共859人次,对204个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共实施217家次行政处罚,其中吊销许可证1项,责令撤换相关责任人21人,罚款1230.7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0项。
会议强调,当前保险业面临的宏观环境仍然十分复杂,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到保险业发展仍然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由于盲目乐观陷于被动,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目前结构调整基础仍不牢固,市场秩序仍不规范,防范风险仍不容忽视,保险监管需要重点关注这些问题。
会议指出,下一阶段,保险监管部门要按照“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防范化解风险和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进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维护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一是以现场检查为重点,大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完善制度,健全市场运行规则;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依法严肃处罚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通过监管政策引导行业转变发展方式;通过监管制度鼓励和支持结构调整;通过监管措施约束粗放发展行为。三是以完善机制为重点,有效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充分发挥偿付能力监管的核心作用;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要本着审慎监管和稳步推进的思路,坚持“三不”原则,适时出台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办法。在办法出台前,未经批准,保险公司严禁投资相关领域。切实防范重大案件风险;防范风险跨境传递。四是以改进保险服务为重点,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立足当前,重点解决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突出问题;着眼长远,重点加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制度建设;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提升保险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深入推进分类监管制度;加强新《保险法》配套制度建设;抓好会计准则2号解释的落实;加强统计信息化制度建设。
会议强调,保险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保险业发展与监管的规律,牢固树立与行业发展同步的科学监管理念,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切实增强做好保险监管的责任感。保险监管要与时俱进,要讲求方式方法,要注重实效。做好下一阶段保险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加强协作与联动,努力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各项工作,为促进行业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