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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监局就进一步做好交强险承保提出规范要求

来源:【四川保监局】作者:【】 发布时间:2009-10-21 11:00:00

近期,四川保监局通过现场检查和信访举报发现,辖区内部分保险公司在承保交强险时,不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进行费率浮动,个别地区出现拖拉机交强险拒保、拖延办理或者强行搭售商业性险种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交强险经营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合法权益,四川保监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交强险承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各公司必须高度重视交强险经营的严肃性和社会敏感性,深刻认识合规经营交强险对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意义。二是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交强险条例,在承保拖拉机交强险时,不得拒保、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承保、不得强行搭售产品、更不得随意更改费率适用档次违规承保。三是各公司应依据交强险赔案简易数据库的查询结果据实进行费率浮动,严禁通过调整费率浮动系数违规承保。四是各公司应建立交强险合规承保“自主纠错”机制,加强对机构和高管人员的教育,定期排查防范交强险承保和费率浮动等环节的违规风险。五是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应抓紧推进车险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交强险信息数据库数据质量的检查,确保信息及时共享;各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应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保险机构严格按要求规范承保,主动关注并妥善处置交强险承保环节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下一步,四川保监局将进一步加大交强险业务的监督力度,对交强险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