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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 又快又好地发展保险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四川保监局】作者:【】 发布时间:2006-07-31 11:30:00

——吴定富同志在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6年7月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保险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请南方各省(区、市)分管保险工作的负责同志,共商保险业改革发展大计。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对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出席6月26日召开的北片保险工作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今天,华建敏同志再次出席保险工作座谈会并将作重要讲话。黄菊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华建敏同志的出席,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保险业广大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对全行业是一个巨大的鼓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作一简要汇报。

一、十六大以来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防范风险为主线,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根本目的,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

(一)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

三年多来,保险业沿着科学发展道路开拓前进,市场运行更加稳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整体实力在四个方面迈上了新台阶。一是业务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保费收入4927亿元,是2002年的1.6倍,年均增长17.3%。与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业是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与发达国家保险业相比,差距不断缩小,目前我国保费收入世界排名第11位,比2000年上升了5位。二是资本实力明显增强。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7万亿元,是2002年的2.6倍。三是市场结构日益优化。保险机构达到100家,比2002年增加了58家,初步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成份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四是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保险从业人员达180万人,占金融业的40%,2005年保险业创造的就业岗位占全国新增就业岗位的1.6%。

(二)发展的动力更加强劲

我们把改革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着力推进保险公司改革,在金融行业实现了“三个率先”。一是率先完成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造。目前,除经营政策性业务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外,所有中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股份制的组织形式。二是率先实现境外上市。2003年至2004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三家最大的保险公司先后在境外上市,迈出了我国金融保险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第一步。三家公司通过境外上市共筹集资本金487亿元,为保险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本基础。三是率先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近几年来,保险业引入一批国际著名的金融保险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控和引进先进技术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保险公司经营机制逐步转换,竞争能力不断提高,改革释放的活力正在成为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强大动力。在《财富》杂志评选的2005年世界500强中,中国人寿排名212位,比2003年提高了78位,是我国排名最高的金融企业。

(三)发展的质量更加优化

我们立足保险业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际保险监管最新经验,不断完善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保险业发展质量,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一是建立了以公司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在保险业发展比较快的情况下,没有出现大的风险和问题,不良资产比率降到1%以下,利差损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建立健全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努力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三是完善市场化的风险自救机制,率先在金融行业建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偿付危机,由保险保障基金承担相应赔付责任,这样可以减轻政府通过财政注资和央行再贷款来化解保险风险的后顾之忧,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截至2005年底,保险保障基金达到55亿元,今后每年将增加20亿元左右。

(四)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更加协调

根据我国入世承诺,保险业在金融行业中开放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开放过渡期最短。2004年12月11日过渡期结束,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呈现出以我为主、安全可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对外开放新局面。一是开放更加全面深入。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在我国任何地区提供保险服务,除法定保险业务外,外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其他全部业务。二是开放的质量高。目前,共有41家外国保险公司获准进入我国保险市场。进入《财富》杂志世界500强的46家保险公司中,已有27家在我国设立了营业机构。三是搞好对外开放和风险控制的统筹协调。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占整个保险市场的份额为6.7%,外资公司的进入没有对中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和市场的稳定造成冲击。实践证明,我们经受住了全面对外开放的考验,维护了金融保险市场的安全。四是国际监管合作取得重大进展。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先后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今年10月份,由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机构参加的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第13届年会将在北京举行。

(五)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

十六大以来,我们不仅大步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而且在丰富的实践中思想认识得到升华,对保险业的发展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一是对保险业的重要性有了新认识。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越重要。在我国从人均GDP1000美元迈向3000美元的关键时期,必须大力发展保险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二是对保险市场的驾驭能力有了新提高。保险业发展既耽误不得,又失误不得。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加强监管、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加强监管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促进发展。发展是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基础,是解决保险业一切问题的硬道理。三是对建设中国特色保险业有了新探索。既要高度重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作用,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四是对保险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有了新理解。保险业必须坚持“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为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服务,也要为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行业和低收入群众服务,不仅要“锦上添花”,也要“雪中送炭”。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对保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得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在此,我代表保监会向长期关心和支持保险业发展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十六大以来,保险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在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逐步成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

第一,促进经济发展。保险与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联系都十分密切,可以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刺激消费。保险有利于稳定人们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减少全社会用于预防意外和风险事件的储蓄,从而促进消费。保险还可以通过促进消费信贷拉动消费增长,目前,汽车消费信贷保险累计保险金额2000多亿元,为80%的汽车消费贷款提供了保险支持。住房按揭保险累计保险金额3.4万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住房消费。二是拉动投资。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可以为经济建设提供大量资金来源。目前,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1.5万亿元。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不断拓宽,特别是逐步扩大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规模,保险在促进投资方面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此外,完善的保险服务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和外商投资,跨国企业一般都将是否拥有良好的保险服务作为选择投资地点的一个重要条件。三是支持出口。三年来,出口信用保险共为403亿美元的出口和境外投资提供了收汇保障,其中支持自主品牌和农产品出口230亿美元,支持境外能源和资源开发投资5亿美元,促进了外贸结构调整。浙江、福建、宁波、厦门等省市的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当地外贸经济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同时,通过保险赔款和给付,有利于减轻灾害事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第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把发展“三农”保险作为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在一些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一是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保监会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支持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恢复农业保险业务,加大投入力度,发挥国有公司在农业保险发展中的主渠道作用。批准设立了三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在安徽、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等地区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采取多种经营形式,开发多种农业保险产品,如种植业的水稻、小麦、棉花、西瓜、烟叶保险,养殖业的奶牛、生猪保险等。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4.3%,赔款同比增长94.8%,农业保险在稳定农民基本生活水平、提高灾后恢复再生产能力和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作用逐步发挥。二是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江苏、广东等8个省68个县(市)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涉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1978万人,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效率。三是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在重庆等18个省(市)的53个地(市、区)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业务,有效防止了养老基金亏空,使被征地农民得到了持续性的养老和生活保障。

第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家庭开始把商业保险作为解决养老和健康保障的重要手段。目前,有8家保险机构获得10项参与企业年金业务的资格,积极推动企业年金业务发展,在促进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05年底,保险业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和医疗积累准备金1.2万亿元,相当于全国社保基金的6倍和全国各级社会保险资金积累总额的1.7倍。2005年,保险业共为近4亿人次提供了商业健康保险保障,承担保险金额13万亿元,支付医疗费用107.9亿元。

第四,参与社会管理。近年来,保险业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点优势、技术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是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压力,提高社会管理效率。7月1日正式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车险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通过“奖优罚劣”的费率经济杠杆手段引导人们遵守交通规则。上海等地保险业与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为“排堵保畅”工程的顺利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江西、湖北等省市开展的企业雇主责任保险,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在云南、深圳等地推行的医疗责任保险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缓解医院、医生和病人之间的纠纷,规范医疗秩序和分担政府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保险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保险业发展仍存在较大差距

尽管保险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第一,发展水平较低。在国际上,一般通过个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保险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一是保费收入,我国GDP世界排名第4位,但保费收入排名仅第11位。二是保险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比重。我国仅为3.8%,远低于发达国家20%-30%的水平。三是保险深度,即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为8%,我国为2.7%,世界排名第42位。四是保险密度,即人均保费,世界平均为512美元,我国为47美元,世界排名第72位。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

第二,覆盖面不宽。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已经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我国保险业的覆盖面还比较窄。从养老保险看,我国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仅为0.1件,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件以上的水平。从财产保险看,我国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率仅为5%左右,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不到10%,即使大家比较熟悉的机动车辆保险,投保率也只有30%,而在发达国家,这些险种的投保率一般在80%以上。比如,2004年吉林中百商厦“2.15”火灾,在132家经营商户中,仅有2家投保了财产保险,投保率仅为1.5%。

第三,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渗透率和贡献度还比较低,仅有少部分灾害事故损失能够通过保险获得补偿,既不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又增加了政府财政和事务负担。2005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42.1亿元,相应的保险赔款仅为100亿元左右,保险赔偿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不到5%,远低于36%的全球平均水平。比如,2003年中石油“12.23”井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400多万元,而保险赔付只有20多万元。2004年北京密云“2.5”踩踏事故,造成60多人伤亡,保险赔款仅为50多万元。此外,从健康保险看,全国医疗费用由商业健康保险承担的比例不到2%,而许多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超过50%。

第四,产品服务跟不上。保险产品不丰富,有许多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险种还不能提供,不能有效满足社会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保险服务水平不高,存在重销售、轻服务的现象,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理赔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诚信建设有待加强,消费者对保险缺乏信任仍是制约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五,全社会的保险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长期以来,受传统体制和观念影响,对保险知识和风险意识的教育宣传重视不够,保险知识普及程度较低,全社会运用保险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意识不高,企业和个人参加保险的意愿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潜在保险需求向现实保险需求的转化,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功能的发挥。

四、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在保险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发展起点的新形势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险工作汇报并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制定发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是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今年2月3日,温家宝总理在听取保险工作汇报后,同意由国务院就保险工作下发一个文件,并要求保监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3月初,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国务院办公厅的直接参与指导下,保监会会同中财办、中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4个相关单位组成了文件起草小组。文件起草小组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代拟稿)》。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险工作汇报,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讨论并原则通过《若干意见》,温家宝总理对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6月15日,国务院正式印发《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加快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保险业的发展方向,对保险业为什么要发展、为谁发展、怎么发展和发展一个什么样的保险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科学回答,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体现了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质,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险工作方针政策的高度总结和升华,是对保险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必将对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深入学习和领会,我们深刻认识到,《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做大做强,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第一,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温家宝总理肯定了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指出保险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保险可以稳定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从而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全局。《若干意见》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对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稳定运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些重要论述,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定位问题,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二,明确了保险业如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若干意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结合保险业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和措施。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提出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促进消费增长;积极推进建筑工程和项目融资等领域的保险业务;支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在服务“三农”方面,提出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提出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拓展补充养老保险服务领域;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在促进安全生产方面,提出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和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责任等保险业务;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探索通过专业保险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和运作。在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方面,提出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第三,明确了保险业如何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要求保险业要练好内功,努力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一是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把保险改革向深层次的经营机制转换推进,为保险业改革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二是坚持自主创新,健全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机制,努力建设创新型行业,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三是加强和改善监管,不断提高引领保险业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明确了如何改善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若干意见》从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既要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政策环境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要采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支持,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积极参加保险。立足我国国情,结合税制改革,完善促进保险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将保险业纳入地方或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落实各项政策。在法制环境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研究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以及保险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健全保险法规规章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保险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舆论环境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若干意见》的发布,极大地鼓舞了全行业干事创业的热情,我们深切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保险业的期待和重托,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作为保险业的中心任务,组织全行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若干意见》的丰富内涵,把全行业的思想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在国务院领导下,我们将对《若干意见》进行专题分解,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切实将《若干意见》落实到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济情况:一是地区不平衡,二是险种不平衡,三是个体对不同险种的南方各省(区、市)拥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优越的地理条件,经济比较发达,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高。2005年,南方各省(区、市)实现生产总值11.2万亿元,占全国GDP的61.6%,比人口占比高3.7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00多元。且生产总值增长率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南方保险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一是保险业仍有较大的增长潜力。2005年,南方各省(区、市)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2700亿元,占全国保费收入的54.8%,比生产总值占比低6.8个百分点,比人口占比低3.1个百分点。二是保险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2005年,南方各省(区、市)的保险深度和密度分别为2.5%和368.5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0.2个百分点和7.1元。

南方各省(区、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场化意识较强,保险业要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东部沿海地区保险业要向发达国家成熟保险市场看齐,进一步提高保险的渗透率和贡献度,力争在速度、效益、诚信和规范经营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表率。中西部地区保险业要以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契机,抢抓机遇,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同志们,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保险业自身努力,更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今天参加会议的各省(区、市)分管保险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联系保险工作的负责同志和金融办负责同志,大家对保险工作非常熟悉,在贯彻落实方面具有关键作用。我们诚挚地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保险业发展,更多地运用保险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保险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保险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为保险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对保险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