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监管动态
国务委员兼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在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长沙)上的讲话
来源:【四川保监局】作者:【】 发布时间:2006-07-31 11:15:00
(二○○六年七月九日)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同志们,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吴定富同志关于保险工作会议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会上,家宝同志作了比较详细重要的指示,这个文件已经通过国务院下发了,大家也已经收到。6月23日,黄菊同志就保险业改革开放作了一个较长篇幅的批示,刚刚尤权同志也传达了。为了熟悉情况,交流经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国务院决定在北边、南边两次召开全国的保险工作座谈会。
今天,吴定富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五个省市的领导讲得也很好,五个省市的领导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意见:第一个意见讲了各地政府怎么深化保险业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所起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我们要把改革稳定大局维护好,保险业起了很大的作用,大家谈了这个方面的体会。要通过保险业来创造各地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第二是强调了各地政府要为当地保险业的发展创造健康快速发展的环境,概括来讲保险业的发展需要四个方面的环境,要有好的法制环境,要有政策环境,要有信用环境,要有舆论环境。当然还要有当地政府的支持,这四个环境和一个支持来促进保险业在当地很好的发展。第三是讲了要强化政府的推动力,加大政策的引导力。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重点,找准切入点。大概有五个切入点:第一,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三农”服务。大家提到,有些要用政策性的保险商业化的运作做好农业保险,也讲到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机制。第二,大家讲到了要用商业保险来补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上海市就讲到了对外来农民工运用商业保险来完善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三,大家讲的比较多的加强责任险的工作。包括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怎样来开展责任险的工作。第四,有些地方提到了要用商业保险来推进高新技术的发展,因为新技术的发展是个高风险,搞成了高回报,搞不成就是打水漂,所以高新技术发展也需要商业保险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险保障。第五,为外向型经济的建设发展提供保险。五个省市的发言讲的都
非常好,都是说到了点子上的话。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发展、改革、开放、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一是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发展的势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全国的保费只有4.6亿,保险业的总资产10.5亿。到了去年年底,保险机构100家,保费收入4927亿,保险业的总资产达到了15226亿。保险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二是改革开放取得了新突破。在金融企业中国有保险公司率先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全力推进用人制度的改革,完善治理约束机制,加强内控建设,逐步走上了良性运转、健康发展的轨道。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三家最大的保险公司成功在境外上市。保险业开放的时间早,力度大,使整个行业保持了平稳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第三,保险监管取得了新的成效。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建立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为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保险业发展比较快的情况下,没有出现大的风险和问题,利差损得到有效控制。四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年来,保险业累计赔款与给付超过了3000亿。如上海地铁四号线透水事故,保险公司总共赔了 7.1 亿,保障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05年我国沿海部分地区连续遭受“麦沙”、“泰绿”等七次强台风及热带风暴的袭击,保险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一共支付赔款13.3亿。到去年年底,保险业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和医疗累计准备了 1.2万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家庭开始把商业保险作为解决养老和健康保障的重要手段,保险机构作为债券市场第二大投资机构和股票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用保险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换来的,来之不易。同时,应当看到,我国保险业由于起步晚,基础差,整体水平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保险覆盖面不宽,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保险业的要求。这就要求保险业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做好保险业工作意义重大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保险工作。2000年《领导干部保险知识读本》出版时,江泽民同志作出了重要批示,为做好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江主席提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具有重要意义。保险业在我国还刚刚起步,必须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和提高全民的保险意识。希望各级干部带头学习保险的基本知识,努力研究和掌握,促进我国保险业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世纪之交,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在保险监管体制改革、国有公司改革、保险业对外开放、保险业的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部署。最近几年,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及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充分肯定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对如何做好保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运用保险这一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方法、手段,充分发挥其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这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强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保障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稳定器”和“安全网”。一个国家发展水平越高,保险业业在保障人民生产生活方面发挥的作用就越大。美国近年来发生的“911”事件和“卡特里娜”飓风等重大灾害事故中,保险赔款占损失的比重都超过了50%,有力地促进了救灾和善后工作的顺利进行。2005年,全球巨灾导致的损失超过了2300亿美圆,有830亿美圆获得保险赔偿,达到了损失总额的36%。我国每年自然灾害和交通生产等各类事故造成的损失巨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问题的影响很大,受体制机制的影响因素的制约,我国企业和家庭参保的比例较低,只有不到5%的灾害损失能够通过保险获得赔偿。加快保险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市场化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有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减轻政府的财政事务的负担,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社会经济的平稳运行。同时,保险与推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即消费、投资和进出口联系都十分密切,可以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第一通过保险可以稳定人民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减少全社会用于预防意外风险事故的储备,从而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第二保险能够为投资提供大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第三保险能够为促进出口、境外投资和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保障。这是说意义的第一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第二,加快保险业的改革发展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水平。从国外来看,基本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是组成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更好地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已成为一种新的趋势。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需求不断地增强。2005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了7.7%,社会保障的压力很大,特别是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对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一个政府、企业和个人责任分担、风险分散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保险业的改革发展,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加养老、健康保险对完善社会经济体系、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水平,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加快保险业的改革发展有利于完善金融体制。保险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配置资源的重要场所。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银行业占据了主导地位,但占比过大,承担了一些应该由保险精算师来管理的一些风险,这样就加大了银行业管理的负担。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融资的份额较低,资源资金配置的应有优势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加快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不断提高保险业在金融业中的比重,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地分流居民储蓄,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变的效率,逐步解决我国间接融资比率过高的问题,也有利于优化金融体系的结构,防范金融资产过度集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
第四,加快保险业发展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能力。随着经济社会改革深化和推进,社会利益关系不断地调整,经济社会和经济纠纷呈逐步上升的趋势,传统的由政府管控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快保险业的改革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逐步形成分工合作,各方共同参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例如建立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将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与驾驶员的道路违规行为挂钩,有利于运用保险费率作为杠杆,引导社会公众遵纪守法,改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再比如在煤炭等高危行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可以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缓解社会矛盾,分担政府责任,提高政府社会管理的效率。
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保险工作新局面
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保险业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必须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建立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把发展思路、质量、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业务发展,提高服务经济社会的水平。保险业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改变发展空间,提高服务能力,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把满足人民迫切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要为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的群体服务,也要为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低收入居民服务,使保险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适应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建设新农村的经济秩序,努力开放能满足不同层不同企业以及人民群众需求的各类财产险和人身保险产品,要优化产业结构,拓宽服务领域,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发挥中央、地方、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和农户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有步骤地建立多种形式的经营,多种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障体系,要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理中的重要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范围,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优势支持国民经济建设。
第二,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温家宝总理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必须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前景的重大体制的改革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改革创新是推动保险发展的动力,要通过深化改革和推动自主创新,提高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要不断优化业务机构,转变增长方式,走内涵式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兼顾速度、质量和效率。在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保险管理者的权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形成权力、决策机构、监管机构和保险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要加强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强化法人机构的监督制度,完善和落实保险经营责任的追究制度。转变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探索规范的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要大力推进保险业自主创新,强化创新认识。加强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销售创新,建立“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机制,要培养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体系。要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充分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保险业在全面对外开放条件下的竞争力和发展能力。
第三,加强改善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加强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事关保险业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在当前保险业发展形势较好的情况下,要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时刻警惕各种潜在的风险,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持市场运行稳定。要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保险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险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突出监管重点,规范保险企业的信息批露,提高透明度,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治理结构完善,日常行为规范,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快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信保险的文化,强化失信惩治的机制,切实解决误导客户和理赔难等问题。要按照高标准、规范化的要求,严格保险市场准入,建立市场化的推出机制。要实施份内监管,扶优限劣,为优秀保险公司做大做强创造条件。要不断进行保险与其他金融行业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的传递,维护国家金融经济的安全。对历史原因导致的利差损问题,监管部门要把它列入风险防范的重点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尽快消除影响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隐患。
第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行业发展后劲。保险业是人才资源密集行业,人才是影响保险业发展的核心要素,要下大力气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保险业发展的基础,增强发展的后劲。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实施人才兴业的战略,切实做到以制度选人、用人、管人,建立科学的人才队伍考评和管理机制。要重点加强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要认真落实中央下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提高保险业人才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重点培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保险业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要改革完善用人制度,拓宽用人视野,善于从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发现人才,最大限度地把优秀人才吸引和聚集到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事业中来,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若干意见》落到实处。保监会作为保险业的主管和监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进一步深入研究和统筹规划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要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内部协调,进一步分解细化各项任务,加强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相关工作。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地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具体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要善于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加以推广。最近几年,一些地区先后下发了加快当地保险业发展的专门文件,对运用保险机制和手段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下面,我就地方政府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保险业改革发展提出几点要求: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保险工作意识,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要正确处理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坚持市场原则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关系。保险业的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不能离开政府的支持与领导。政府要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并采取措施积极引导保险业的发展。第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关于进一步促进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若干意见》已经提出了总的要求,希望地方各级政府结合本部实际,将保险业纳入地方和行业的发展规划来统筹考虑,发挥保险的各项功能和作用,自觉地运用保险机制和手段改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保险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构建保险业改革发展与地方以及社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着力解决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瓶颈和关键问题。要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和落实工作,共同推进保险法规体系的建设工作,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治环境。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保险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及其他的合法权益。第三,要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认真做好保险宣传和保险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保险业改革发展丰富的实践和最新的成果。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教程,加强保险基础知识及其产品的宣传普及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认识保险,了解保险,参与保险,支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