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标会议评标结果公示 11-22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11-1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采购《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手册(保险篇)》印制商项目的公告 11-08
- 4 四川省保险中介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商招标公告 11-07
- 5 四川省保险学会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比选结果公示 10-25
- 6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4
- 7 四川省保险学会关于报告类、成果类、课题类等综合性资料设计印刷服务商采购的公告 10-14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十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9-26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九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8-27
- 10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二〇二四年八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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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保险业非法集资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保监局】作者:【】 发布时间:2005-09-21 09:56:00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近期,各地非法集资现象有抬头之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对策。为防范保险业出现类似情况,避免形成行业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要高度重视防范保险业可能出现的非法集资现象。各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要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保险保障和其他便利。
二、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积极防止此类风险传递到保险行业中。对开展新业务是否属非法集资问题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请示;对分支机构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要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
三、各保监局要充分结合当地保险市场监管工作,密切关注辖区内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个人以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保监会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工作由法规部统一负责协调,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发现利用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法规部报告。
联系电话:6601187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