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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民以食为天”,我们更得了解食品安全责任险

来源:【义乌保险协会】作者:【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8-07-25 17:10:01

食品安全责任险产生的背景

  食品安全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确保食品安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近两年全国两会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决把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每一道关口。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单纯的确保食品数量已经不足以满足现阶段国民要求,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食品问题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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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目的就是降低食品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将对人体有害的或存有潜在危害因素的不安全食品从国民的生活中剔除,保障国民饮食健康和安全。

      食品安全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众多环节,风险因素复杂,食品安全责任风险是食品安全所引发的衍生风险。食品安全问题会对公众的健康造成危害,我国为保护公众的利益不受侵害,规定了如果食品存在缺陷,造成了食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获共同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但是食品生产环节众多,引发食品安全的问题因素并不能完全确定,这就使食品产业链相关者必须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风险。

     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可以帮助食品企业控制风险,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转移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25号)要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中增设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险对社会的意义和作用

    食品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对相关的食品行业造成巨大的冲击,而且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伤害甚至致残致死,我国当前的损失处理都是事后的安排,这很容易造成事故处理的不公平性,拥有更多信息或更大话语权的一方往往会有优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具有社会保障功能,是一种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前已经安排好的损失补偿机制,从消费者的角度,它能保障消费者迅速获得救济,减少司法成本能够使产品责任事故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另一方面,特别是重大的责任事故发生后,在食品生产企业无力赔偿的情况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可以使赔偿有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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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之前在我国出现大规模的食品安全问题时,均采用政府直接介入,对消费者直接赔偿的方法。这种模式实质为企业损害政府买单。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障体系构建完成,保险公司可代替政府先介入事故的救助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与社会秩序,有助于减少社会群体事件的发生。

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是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其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依法需要由其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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