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通知公告
- 1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6年3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2-27
- 2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6年2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01-28
- 3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6年1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2-29
- 4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5年12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1-26
- 5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结果公示 11-14
- 6 2025年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服务商比选结果公示 11-04
- 7 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二次比选公告 11-03
- 8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四川银行保险业金融专网路由器维保服务承办商比选”项目流标公告 10-29
- 9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关于2025年11月秘书处领导接待日公告 10-27
- 10 2025年四川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 服务商比选邀请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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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人寿四川分公司展开“3•15”部署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海康人寿四川分公司】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14 11:28:00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8号)《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亦实施4月有余。海康人寿四川分公司一方面组织员工积极参与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新消法行业培训,并在公司内部展开新消法的宣导和学习工作;另一方面针对客诉工作展开“3·15”部署,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3·15”工作部署具体包括:清理历史未决案件;3月期间,实行客诉日报制度;第一时间了解客户投诉的详细情况,分析判断问题性质,该立案的,第一时间立案处理;对于疑难案件或突发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按公司汇报线报告与处理;在我司服务柜面,设置“3·15服务专柜”,摆放我司“服务承诺”宣传彩页,主动提示客户阅读,提醒客户监督我司服务品质,并安排专人接待“3·15”期间来访客户;主动提示客户开通网上自助服务,方便客户全面掌握保单权益信息。
海康人寿四川分公司坚持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方面做出不断的探索与努力,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客户利益最大化原则。妥善处理客户各类投诉,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为广大客户带来更人性化的服务体验。海康人寿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105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