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来宾、同志们、富邦公司同仁: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财产保险经营管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绩效为主题,探讨财产保险业强化内控和开展防灾减损等热点问题,必将对促进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我代表保监会、代表吴定富主席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次研讨会得到了富邦基金的大力支持,为此,我对富邦产物保险公司参与筹备工作并提供服务的同仁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财产保险市场快速发展,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从业队伍日益壮大,公司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有所转变,公司治理框架逐渐规范,市场主体实力稳步增强。截至三季度末,全国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为2233.9亿元,同比增长21.4%, 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在保持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财产保险业务结构调整也取得积极成效。1-9月,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信用险、农业险、房贷险等非车险业务分别同比增长了38%、44.5%和44.7%,高于财产险业务平均增速。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产保险公司与“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发展效益不高。部分公司过多地依靠设机构、铺摊子,通过高成本、高投入、高消耗谋求外延式扩张,盈利能力不强。少数公司的经营效益过多地依靠投资,承保业务没有盈利,极个别公司甚至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二是内控管理不健全。有些公司的治理结构还不完善,董事会制度、股东行为、决策程序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完备的风险管控机制和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部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还不健全,总公司不能对基层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管控,制度的执行力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诚信意识薄弱。尤其是行业存在的拖赔欠赔、弄虚作假等不讲诚信行为仍比较突出,破坏了行业信誉,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保险业的信心。
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
按照保监会三季度监管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增强效益意识、夯实内控基础、强化诚信理念,全面提高财产保险经营管理水平。
一、增强效益意识 对保险公司而言,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经营的核心目标。没有效益,公司就无法回报股东,回馈社会和保险消费者,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无从谈起。对监管机构来说,效益是保险监管应该密切关注的指标之一,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还未完全过去的大背景下,经营效益关系着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关系着行业的经营稳健,也关系着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
第一,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效益是财产保险业科学发展的根本,没有效益的发展只是空中楼阁。财产保险业要做到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全局,就必须处理好速度和效益、规模和质量的关系,追求有效益的速度和有质量的规模,这不仅关系行业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也关系到公司发展能否维护股东利益,行业发展能否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保险工作能否得到社会认可。
第二,效益是防范风险的有力保障。对于一个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经营合法规范的财产保险公司而言,效益基本体现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也体现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效益长期低下必然对公司或行业的偿付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危及经营的稳定,形成风险隐患。财产保险业要在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效益,实现自身长期健康发展。
第三,效益是发挥风险保障功能的重要保证。保险业尤其是财产保险业具有其他金融业所不具备的风险保障功能,这是保险业的特色所在。从机构主体看,一个保险主业长期亏损、仅仅依靠投资收益来弥补的公司,往往隐藏着较大的经营风险,不利于其保险产品、业务的创新。从行业全局看,保险业要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坚持承保和投资“两个轮子”并重,实现均衡发展,绝不能忽视承保效益。
财产保险业要逐步提高经营效益,就必须坚持以效益为导向,牢固树立效益观念,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把效益作为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中心环节,注重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提高承保业务的盈利水平。同时,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究分析,提高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能力,努力提高投资收益。
二要更加注重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到向结构调整要效益,向科学管理要效益,向规范经营要效益,向改善服务要效益。财产保险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尤其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经营费用。
三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经济效益不能脱离社会效益单独存在,两者不是对立面而是有机结合体。要做到两者统筹兼顾,用社会效益推动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反哺社会效益,在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效益来自于规范经营。保监会下一步将以规范市场秩序为抓手,重点规范因业务、财务基础数据不真实造成的财产险行业承保亏损。一是继续以车险业务为突破口,将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与各项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争使保险公司业务财务基础数据不真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使保险行业的经营结果回归真实,切实改变因大量违法违规扩大成本支出而造成行业亏损这一突出问题。二是基本解决保险公司条款费率报行不一,以各种手段擅自变相提高或降低费率扰乱市场的违规行为。三是加强预算管理。必须做到“先算账后经营”、“有多大本钱做多大业务”,重点加强对亏损公司的分析制度,跟踪公司预算计划执行情况。
二、坚持以内控管理为基础
从保险业发展规律看,保险监管不能替代保险机构内部控制和治理。相对于保险机构内部控制和治理而言,保险监管终究是外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内外因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但无论如何外因不能取代内因发挥作用。财产保险业坚持以内控管理为基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把制度作为加强内控管理的基础。大力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总结管理创新的探索成果、消除管理漏洞和风险因素,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进行梳理归纳,并上升为规章制度。及时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不断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
二要把对人的管理作为加强内控管理的关键。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使企业高管、员工都能自觉地将权利、责任和义务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要把有效控制经营成本作为加强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实施全方位管理,促进经营机制的转变。重点把好核保、核赔两个关口,加大费用管控力度,堵塞各种跑冒滴漏。挤压经营水分,强化成本约束机制,控制业务操作风险。
四要把内控执行力作为加强内控管理的保障。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部审计和稽核的独立性,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提高内控的有效性。要通过调整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建立健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加大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力度。要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加大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为加强内控执行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保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公司核心内控制度和内控执行力的监管力度。一方面,健全保险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设。要求总公司健全有关承保、理赔、资金、费用、单证、印章、IT系统管理等方面的核心内控制度,并加强内部财务和稽核监督及考核约束。另一方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公司内控执行力。通过在交强险及电销等产品的市场准入中明确业务财务数据无缝链接、集中管控的要求,提高公司数据集中程度;通过建立保单信息自主查询机制,引入社会监督,提高数据真实性;通过扩大车险信息平台的功能作用,建立车险理赔信息网上查询机制,加强对车险承保理赔流程和信息的管控力度。此外,还要督促和指导公司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和薪酬体系,充分运用考核机制引导员工树立长远发展和理性竞争理念。
三、坚持以诚信为根本
保险产品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保险经营长期性的特点,决定了保险业比其他行业对诚信的要求更高,可以说诚信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是保险从业人员安身立命的根本。
近几年来,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财产保险业诚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对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承保、理赔等环节仍然存在一些不诚信问题,财产保险业诚信水平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行业发展的要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必须引起全行业的高度重视,下大力气予以改进。
当前财产保险业坚持以诚信为根本,重点是要解决“理赔难”问题,做到信守承诺,切实履行理赔服务承诺,提高理赔质量,提高社会的公信力。保监会接下来将在三个方面予以推进。一是通过推进产险业务公开透明操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财产保险理赔服务水平。二是督促各公司在年底前建立健全承保理赔信息自主查询机制,建立100%客户回访制度。三是总结部分地区开展车险理赔服务现场测试的经验,完善理赔服务标准和车险信息平台功能,逐步建立和推广保险理赔直接到客户账户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代报案、代索赔制度化安排。
近一年多来,财产保险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财产保险业经营成本进一步降低,经营绩效持续提升、强化内控管理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希望接下来能继续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全面提升财产保险经营管理水平。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财产保险业一定能够站在新的起点,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优异成绩!
最后,预祝本届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