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管理探讨系列
无论是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还是2011年6月1日刚刚出台并将在两年内实现全覆盖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其保障水平都不会太高。三个支柱养老体系的脆弱性为保险公司投资商业养老地产拓开了空间。保险业投资养老地产最大的障碍在于投保人和保险人信任机制构建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可以看到,10年来,中国0-14岁人口比重下降的速度和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超出专家们的估计。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当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的人口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中国在这两个指标上已经分别超出3.26和1.87个百分点。
在国民未富而先老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公民的老年经济生活?巨量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上,中国人该如何应对白发浪潮下的养老危机?家庭养老、企业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三支柱体系是否可靠?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还显示: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这个数据说明,我国已经进入独子化的核心家庭社会。
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是由美国人类学家G.P.默多克1949年出版的《社会结构》一书所提出的概念,是指由父母及其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模式。一方面,核心家庭有利于形成家庭中的平等关系、平等权利、平等嗣系,简化家庭人际关系,减少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实现家庭中的民主,有利于培养青年人的独立性,满足不同代人对不同生活方式的追求。但另一方面核心家庭模式削弱了两代人之间的关系,不利于两代人在家庭生活中相互帮助和救援,在老人赡养和儿童抚育方面带来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核心家庭将大大降低家庭养老的能力。
与发达国家一对父母两个孩子的核心家庭比起来,中国独子化的核心家庭风险更高,家庭内部分散风险的能力更弱,应对老龄化的作用更为有限。在教育、住房、医疗、养老“四座大山”的压榨下,在通货膨胀长期化、税负水平有增无减的背景下,独子化的核心家庭在现代养老体系的三个支柱中最为脆弱。
对家庭养老不能抱有太大幻想的情况下,企业养老和社会养老如何?自2004年5月企业年金制度开始正式构建以来,人们看到,目前已参加企业年金并获得国家税收优惠的大多是国有垄断性的富有行业和大中型企业,而这些企业的企业年金是锦上添花,真正需要雪中送炭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员工却因为企业没钱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所以对于社会大众而言,以企业年金为依托的企业养老也靠不住,除非未来的企业年金政策有大的变化,比如允许个人缴费部分税前列支等等。
社会养老这根支柱相对可靠些,但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只能是“广覆盖”和“保基本”,无论是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还是2011年6月1日刚刚出台并将在两年内实现全覆盖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其保障水平都不会太高,完全将老年经济保障的希望寄托在社会养老保险上也是不现实的。
三个支柱养老体系的脆弱性为保险公司投资商业养老地产拓开了空间,为了保证比较稳定的老年经济生活,为了老年阶段的经济自由,为了人生晚年活得有尊严,理论上,每一个人都需要在年轻阶段的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节省一些开支并将之投资到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产品上,以日常可以比较轻松负担的有限的保费支出获得退休后比较充裕的老年经济生活保障。
因此,养老地产无疑是一个巨大的产业。所以才有泰康人寿以22亿元注册资金,成立泰康之家投资有限公司,打造“泰康之家”这样的新型健康养老院,并欲藉此成为全球知名品牌的“养老梦”;才有了中国人寿欲投资百亿元在河北廊坊和海南筹建南北两个养老社区的规划,也才有了中国平安、合众人寿等保险公司投资养老产业的勃勃雄心。
然而,保险业投资养老地产之路并不会一帆风顺,除了政策上对保险公司投资养老地产的诸多限制、保险业投资养老地产的运营模式特别是盈利模式尚不清晰之外,保险业投资养老地产最大的障碍在于投保人和保险人信任机制构建的问题。
基于经济学中“理性人”的假定,“太阳城”等一般的商业养老地产的拥有者希望在自己养老院内的老人活得更长一些,因为养老院的收费是以老年客户的生存为基础的,一旦老人去世,养老院的收费也就停止了。所以一般而言,养老院有积极性为老人提供好的饮食、保健和其他服务,以保证老人能活得时间更长。至于新闻媒体报道的养老院虐待老人的案例仅仅是个案,其背后的原因在于养老院内部管理制度的瑕疵或利益分配制度的扭曲,在经济学上不具有普遍意义。
而与一般性的商业养老地产不同,保险公司的养老院中老人的生活成本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作为养老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尽管年轻时为购买养老保险向保险公司支付了大半生的钱,但老年阶段在保险公司的养老院生活的每一天的花费都将是保险公司养老保险金的支出。也是从经济学“理性人”的假设出发,投保人难以确信保险公司会尽力使自己老年时在养老院的寿命太长,尤其是年事已高,慢病缠身,护理成本高企,而监护人又不在身边的情况下。
可以说,没有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彼此信任的机制,对涉足其中的保险公司而言,广阔的商业养老地产市场就仍然是一个虚幻的海市蜃楼。
可是如何建立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彼此信任的机制呢?这个问题或许有某种解决方案,但我们认为一个独立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第三方养老服务的提供机构是必不可少的。国外在这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是荷兰国际集团(ING)。ING设立养老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美国、加拿大和澳洲等地试验建立老年社区,而老年社区的管理则交由第三方的Horizon Bay和 Ultimate Care两所老年公寓管理机构来运营,使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信任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缓解。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导;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