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安保险亳州中心支公司悉心调查,成功识破一起虚假驾驶证件赔案。
2008年9月29日,陈某驾驶在天安保险投保的一辆农用车由咸祥往镇海方向行驶,行驶至宁波市宝占线4KM+650M处,在超越同方向靠站停车的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时,与驶入相对方向由何某驾驶的浙BG****号车发生碰撞,之后,农用车又与大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何某及浙BG****号车上四名乘客受伤以及车辆、隔离带受损的交通事故。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调解,由农用车驾驶员赔偿三者130000元,但陈某无钱支付,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遂要求天安保险公司协助执行该车交强险赔款。
今年6月,天安保险亳州中支相关人员前往陈某驾驶证领证地调查,发现其档案编号、驾驶证号码在该单位无任何记录,由此确认陈某系持假证驾驶,不属于交强险赔付范围。8月13日,天安保险亳州中支将拒赔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表明此次事故系持假证驾驶,得到了法官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