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张先生,38岁,官兵,月均收入2000元
保险种类:意外险
赔案背景:2003年11月3日凌晨4时许,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宣亭村一栋八层四合院佳居楼发生特大为灾。为灾是从一楼仓库引起并迅速蔓延的。衡阳市消防支队160多名官兵接警后,先后调集了4个公安消防中队、4个专职消防队16台消防车,200多台消防战士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广大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和民兵冒着生命危险、奋不顾身,全力扑救,千方百计切断火源,逐户逐人组织疏散,经过近3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得到控制,楼上及周边楼宇居民94户412人全部安全疏散,无一人伤亡。8时30分左右,大楼西北部分突然坍塌,衡阳市消防支队政委张成等20名消防官兵壮烈牺牲,多人光荣负伤。
赔付情况:由于2003年4月份,湖南省公安厅为全省5万多名公安统一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火灾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本着特事快办的原则,迅速启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在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营救和理赔查勘,并立即成立11。3火灾事故保险理赔专案组,现场办公,全天候提供保险理赔爱理、咨询服务。2003年11月11日,保险公司在向11。3火灾殉职消防官兵家属支付了320万元保险赔款后,同时捐款280万元。一边是可敬的子弟兵为了人民的安危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生命,一边是可爱的保险人慷慨解囊奉献爱心,11。3衡阳火灾赔案成为新世纪最感人的团体保险赔案。
赔付靓点:一言九鼎,巨额赔款及时支付。 一片爱心,巨额捐赠感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