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反保险欺诈视频培训会议,以增强打击保险欺诈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反欺诈工作水平和效率,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浙江保监局稽查处负责人及杭州市交通警察局、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培训会上授课。全省各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人员近千人参加培训。
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在培训会上指出,随着保险产业的迅猛发展,保险领域犯罪日趋严重,犯罪规模越来越大、领域越来越广,专业化、团伙化程度越来越高。目前发现的保险欺诈类型主要有:车主与汽修厂人员相互勾结,夸大车损程度及修理费,共同骗取保险金;汽修厂人员伪造交通事故等骗取保险金;车主利用洪灾骗取保险金;投保人集中、多头、多次投保(多为意外险)骗取保险金;车辆驾驶员“顶包”索赔;被保险人伪造事故认定书索赔;投保人先险后保骗取赔款;企业采用虚假购物方式骗取退货运费险理赔款;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骗取保险金提供便利,或直接伙同他人参与到保险诈骗犯罪当中;保险从业人员以保险理财名义非法向他人吸收资金;保险机构管理人员篡改理赔金额侵吞公司资金;等等。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保险业在反欺诈方面的不足主要是: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质量有待提高,理念层面差异有待统一,内部管理机制有待加强。
该负责人强调,要转变思想观念,变“权力观”为“服务观”,变“特权意识”为“平等意识”;要加强管理监督,提升保险机构被害预防技术水平,完善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提高核保核赔人员反欺诈能力;要加强警保协作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利用数据推进反保险欺诈的能力;加强反保险欺诈的宣传教育。
培训会上,杭州市交通警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用大量典型案例,从技术的角度生动形象地说明,要加强包括实地勘查、现场访问、临场分析等在内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依据“同一认定”的原理和方法进行痕迹鉴定,识破车险欺诈。
据浙江保监局统计,自2008年至今,浙江(不含宁波)保险机构共报告司法案件202件(其中诈骗类案件151件,侵占挪用类案件36件,非法集资类案件7件,其他类案件8件),涉案金额1.3亿元,立案率在75%以上,除少量案件仍在侦破外,已立案件均已告破。
责任编辑:汪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