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险检查中发现农险补贴资金管理的问题,天津保监局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近日印发的《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市各区县财政局负责对保费补贴资金进行检查,区县财政局应定期抽取部分农户,以入户或电话访谈方式核查承保真实性,对在农户不知情情况下承保农业保险或代垫应缴保费的保险保费,均不予兑付补贴资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或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汪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