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山西保监局获悉,自2009年校园方责任险实现统保至今,山西保险业已为8260所学校提供了2836.2亿元的风险保障,实现保费收入4558.4万元,累计处理保险事故3961起,支付赔款1198万元。
据介绍,山西校园方责任险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2002年至2006年,由人保财险独家经营;2007年至2008年,多家保险公司分散承保;2009年至今,经纪公司参与,全省实现统保。
2009年,山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山西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 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中小学范围内推行校园方责任险;2010年,山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山西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高等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校园方责任险制度推广至全省高等学校。两个《意见》的下发,为保险公司将校园方责任险推广到全省各类学校提供了政策支持。
2009年8月,北京联合保险经纪公司山西分公司作为山西省教育厅的风险管理顾问,参与到校园方责任险中。该公司对校园方责任险进行了公开招标,最后4家保险公司陆续对全省各类学校进行了统保。与其他责任险承保方式不同,4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校园方责任险并不是简单限定承保份额,而是以学校类别和分布区域来划分承保范围。分类别、分区域统保实现了校园方责任险合理布局、良性互补、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扩展了校园方责任险的覆盖面。
自统保至今,山西保险业已为8189所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71所全日制高等学校、成人(含民办)高等学校提供保险服务,中小学保险覆盖率达76.91%,高等院校保险覆盖率达96%,其中省直高校已实现100%全覆盖。
山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校园方责任险实现了平稳运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中小学校投保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理赔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保险起保日期与实际承保日期之间的时间差导致一定的风险隐患等。
下一步,山西保监局将加强与政府沟通,指导保险公司、经纪公司研究未参保学校的相关情况,分析影响投保的主、客观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中小学校投保率,力争达到“应保尽保”。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进一步分清责任,加强衔接配合,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此外,还将督促保险公司、经纪公司加大宣传力度,让投保人更加清楚条款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等,争取全社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