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8日,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挂牌成立“昆明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近年来,云南省保险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随着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保险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对此,在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保险纠纷的同时,在保险行业推行人民调解制度,建立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应是处理保险纠纷、提升保险服务质量、解决好客户反映的服务问题,维护保险公司良好形象,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和较好的选择,这对于促进云南省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尽快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拓宽保险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在云南保监局的积极探讨和工作指导下,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挂牌成立昆明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该调解委员会的筹建过程中,昆明市司法局、西山区司法局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具体的支持帮助。
昆明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云南省保险消费维权工作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