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保监局结合省情,以搭建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体系为统领、以完善制度体系为根本、以加强电话回访和提升人员素质为重点、以加大查处为手段、以营造舆论氛围为补充,稳步推进寿险销售误导治理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出台政策 加强引导
黑龙江保监局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组织召开消费者协会、律师、新闻媒体、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及保险销售人员等8次座谈会,最大范围地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确保治理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治理寿险销售误导工作的意见》,同时配套出台细化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多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提出十项具体措施,搭建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体系,明确治理销售误导具体任务和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
二是制定下发《黑龙江省人身险公司产品说明会管理办法》,要求省级分公司或经授权的中心支公司对产品说明会实行审批管理,强化省级分公司管理责任,规范产品说明会管理。联合银监局细化《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相关要求,对人身险公司和商业银行提出更具体的监管要求,防范银保业务销售误导风险。
三是出台《黑龙江省人身险公司培训人员测试办法》,要求人身险公司所有从事培训工作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必须通过统一测试,提高培训人员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四是印发《关于加强人身险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的通知》,明确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要求,有效解决虚假客户信息导致虚假回访问题。
综合治理 效果显著
一是加强回访管理。黑龙江保监局通过审查各公司回访话术、抽查投保单、抽访客户、抽调回访录音,全面梳理回访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并针对所发现的突出问题,统一回访话术,防止保险公司在电话回访中对关键问题变通、回避,确保回访质量。同时严禁设置拒绝回访程序,从源头上控制不回访。
二是建立营销员持证周报制度,密切关注各公司持证率变化情况,督促公司落实营销员持证上岗要求。全面开展营销员持证率检查,对问题比较大的3家公司,坚决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省级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7.5万元。营销员持证上岗率由2011年初的71%提高到100%。
三是在专项检查、信访案件调查的基础上,主动将媒体报道纳入检查范围。三类现场检查,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对市场突出问题选取重点公司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查深查透;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侧重调查核实违法违规行为;对媒体报道的销售误导问题进行扩展调查,侧重于满足客户合理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1年,对44家寿险公司分支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对17家公司罚款156万元,对41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33万元。通过突击检查、以客户身份暗访营销员和产品说明会、筛选和拨打可疑电话、调取回访录音等方式,严查私印宣传单、客户信息不真实、客户回访系统遗漏数据等问题。连续2年暗访3个地市近80个银行网点,重点检查私印宣传单和销售误导行为,针对发现的违规宣传单,12家保险公司对1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内部责任追究,规范银保业务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