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新疆保监局于近日召开“新疆保险业治理销售误导、防范退保风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新疆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和防范化解退保风险工作。新疆保监局、新疆银监局、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新疆银行业协会、新疆人身险公司及银邮兼业代理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针对新疆人身保险业治理销售误导提出“五项举措”。
一是严监管、重问责,切实履行保监局的区域监管责任。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行为;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与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开展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加强投诉处理机制建设;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等内容。
二是强管理、严自查,突出人身险公司的主体治理责任。具体措施包括督促保险公司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综合治理销售误导长效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督促公司将监管要求嵌入到公司内控制度中,确保防治销售误导的各项政策措施层层贯彻落实到位;要求公司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及协会工作,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等内容。
三是重落实,强培训,切实履行银保渠道银行销售主体的管理责任。具体措施包括明确各银行作为保险产品的销售主体,对销售环节发生的销售误导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督促银邮代理机构开展代理销售保险业务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销售行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规定;提高销售人员依法合规意识,加强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等内容。
四是强自律、定标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开展销售误导自律检查和销售误导明察暗访,强化行业用人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人身险公司综合评价体系和纠纷调处机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完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机制,树立诚信典型、倡导诚信文化;落实行业禁入制度,提高营销员违规成本等内容。
五是多方联动、齐心合力,共同营造治理销售误导的外部环境。具体措施包括要以新疆保监局开展“保险优质服务年”活动为抓手,逐步形成以重诚信、强规范、防风险、促和谐为中心的核心价值理念;建立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和社会多方参与的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自律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的有效体系。
会议针对人身保险业防范化解退保风险,专门成立了新疆人身保险防范化解退保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险监管部门、银行监管部门、保险公司、银邮兼业代理机构和自律组织多方参与的社会机制,明确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会议提出“六项具体工作内容”防范化解退保风险:一是建立提升服务水平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化解退保风险。二是完善防范退保风险应急机制,梳理应对风险的程序。三是定期进行退保数据监测,将退保风险排查常态化。四是妥善处置退保矛盾纠纷案件,提升行业危机处理能力。五是加强协调沟通力度,顺畅多方协作渠道。六是严格各层级管控责任,强化退保案件事后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