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保监分局研究开发了营销员评价管理系统,加大了对银保渠道的规范力度,严禁手续费竞争,推行“访后付费”制度,综合治理销售误导。
保险产品主要靠营销员来营销。营销人员的品质状况直接关系着保险产品和机构的信誉。为此,烟台保监分局研究开发了营销员评价管理系统。该系统根据营销员的7项指标将其分为7类,并通过烟台保险信息网向全省消费者提供查询服务。截至2011年底,该系统共收录烟台、威海两地近27000名营销员的基本信息,根据保费继续率、承保率、退保率、回访成功率、保单件数、服务年限、投诉情况等7项指标对营销员进行了打分评级,并向社会公众开放。通过公开信息,引入社会监督,督促营销员更加注重业务品质和服务质量。
针对银行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发生相对较多的情况,烟台保监分局加大了对该渠道的规范力度,下发了《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销售管理的通知》,下达了严禁填写网点的联系方式、严禁代抄录或不要求客户抄录风险提示等6项禁令,要求各公司严格规范银保渠道销售行为,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不得进行夸大收益等误导宣传,不得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和代签名,切实杜绝同业诋毁行为,谨慎对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投保件,建立专门针对特殊群体投保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评测制度,不得向特殊群体强行推销与其保障需求或经济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保险产品,并要求各公司建立集中退保应急机制。配合文件的下发,该分局开展了银保渠道老年人投保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公司银保渠道销售环节的风险提示情况与电话回访情况。为保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该分局还加大了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烟台保监分局要求各公司及银邮兼业代理机构加强对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重视程度,把“严禁手续费竞争,鼓励产品服务创新”作为该分局的核心监管原则之一,要求银邮代理机构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帮助消费者选择合适的公司和产品上,而不是只看手续费的高低,要求保险公司应重视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销售服务能力,而不是依靠软磨硬泡和话术误导推动销售。2011年以来,该分局共计对17家人身险公司实施了现场检查,对其中13家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公司累计罚款39万元,停止接受新业务1家,对1家公司进行监管谈话,对6家公司下发监管函,另对35名从业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对个人累计罚款7.75万元。
在烟台、威海两地推行“访后付费”制度。烟台保监分局要求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业务的手续费,必须在电话回访成功且没有问题后,再向银邮机构和专业中介支付,没有电话回访成功的保单严禁支付手续费。为确保“访后付费”制度落到实处,分局配套实施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完善电话回访制度。各公司电话回访时要利用身份证号码、生日等客户信息对接听电话者的身份进行有效甄别,防止他人代接回访电话。二是确保客户信息真实性。各公司在对新单进行初审时,注意加强审核,对客户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保单不予录单。对客户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判别要实现信息化控制,最终达到客户信息不完整或有错误就无法录单的效果。三是与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挂钩。如果公司电话回访存在问题,或者没有执行“访后付费”制度,该分局将把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在烟台、威海地区的发展,由于没有执行上述制度而导致销售误导频发且屡犯不改者,将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退出县域市场,直至全部烟台、威海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