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保监局结合实际,围绕售前、销售过程、检查处理和评价披露四个环节综合治理销售误导。
在售前环节,突出提示和教育。一是向社会征集保险消费提示语,将其嵌入保险公司广告、宣传材料和投保单。二是以诚信教育、合规教育和防止误导销售为主要内容,定期组织销售讲师、银行销售人员进行培训。
在销售环节,从客户信息真实性和客户提示回访入手。一是要求公司出单后实时向投保人发送提示短信,短信内容包括收益不确定、退保有损失、回访预约等。二是制定行业统一的回访话术核心内容,要求公司逐字逐句进行提问,并得到投保人明确答复。三是要求公司实行重要客户信息以及银保销售人员信息强制录入和自动校验机制,智能识别联系电话、银行销售人员信息等重要内容是否规范。四是探索将辖内保险公司关于“犹豫期”的规定统一调整为投保人接受成功回访后10个工作日内的一段时期。
在检查处理环节,提高查处的有效性。一是以分类列举形式确定销售误导行为认定的标准和责任主体,解决销售误导认定难、取证难的问题。二是对查实的销售误导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机构的上级机构和省公司的责任,同时,追究各级机构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在评价与披露环节,推出两项举措:一是建立以销售误导投诉率、契撤率、电话回访问题件率、千件保单代签名率等指标为基本内容的销售误导简易评价框架,定期开展测评;二是通过媒体适时披露销售误导典型案例、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