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新疆保险业各财险会员公司共同协商,在疆十五家财险会员公司共同签订了《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含交强险)自律公约补充约定》(以下简称《补充约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险信息平台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平台自律公约》)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险信息平台系统故障业务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从即日起在全疆范围内统一执行。
《补充约定》主要对新车承保取消风险因子优惠、费率浮动按随车因素、商业险和交强险顺延期限、车队经验赔付率因子、无赔款有待因子以及商业险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30%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平台自律公约》及《应急预案》主要对保证车险集中平台正常运行、保护车险投保人客户隐私、对车险信息平台系统发生故障时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促进平台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以上三个文件的的出台,将对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我区车险业务的又快又好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