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河北保监局召开全省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全省人身保险业要深刻认识销售误导问题的严重性和销售误导行为的危害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国保监会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确保治理销售误导自查自纠到位、防治销售误导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到位、发现销售误导问题责任追究到位,着力构建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保险社团组织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机制。
会议向在冀人身保险公司和各保险社团组织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承担销售误导治理主体责任,要把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作为公司“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二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重点梳理审视个险、银保、电销渠道的培训、宣传、销售、回访等环节是否存在误导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严防新增销售误导,妥善化解存量风险,要确保2012年新增业务不出现误导问题,定期开展误导风险排查,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件,防范集中退保风险;四是加强行业自律,形成整体合力,开展经常化销售误导自律检查,推进销售误导纠纷调处机制建立。
会议提出河北保监局综合治理销售误导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销售培训管理制度和销售误导治理效果评价指标考核规定,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长效机制。二是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在开展治理销售误导专项检查的同时,实施三个“常态化”抽检:即抽检电话回访录音常态化、抽检投保人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常态化、抽检公司培训宣传资料常态化。三是加强产品监管,严把产品准入关口。保险公司上市销售新产品的,应当将产品条款及辅助销售资料一并报告河北保监局;河北保监局听取保险公司讲解产品或参加公司产品培训会等,加大对新售产品的监控力度。四是密切跟踪监测市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认真落实季度风险排查制度,重点防范非正常集中退保、司法案件风险,高度关注由于销售问题,以及产品收益问题累加导致的满期给付集中投诉风险。
会议表示,要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力争使河北治理销售误导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新增销售误导问题明显减少、合规经营意识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规范、保险行业形象明显改善。在此基础上,用3年-5年的时间建立和完善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对人身保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