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大连保险营销员队伍,2011年底,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就营销员税负问题致函大连市地税局,近日,大连市地税局正式复函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分别针对:“关于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的确定”、“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关于地方税收的立法权限”、“关于其他省市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等四个方面问题,向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了逐一说明和反馈。
该局针对协会提出的保险营销员税负不合理的相关建议,答复将积极开展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和税收负担的深入调研,及时将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出政策调整的建议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参与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努力实现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所得确认和适用税率方面的统一,以此进一步稳定大连市保险营销员队伍,为促进大连市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