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会议精神,有效规范各条款交付工作,近日,上海保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合同条款交付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提升保险公司服务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的高度,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加强保单签收的管理工作,并通过有效方式提高保单签收回执的回收率。
《通知》对续保业务、银保渠道、网络业务、电销业务、极短期业务和卡式业务等不同渠道的保单交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确保投保人、被保险人能够通过有效方式和渠道及时了解自己所购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更好地明晰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例如,《通知》要求,开展网络投保业务,流程中网页必须设置“已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全部内容”的勾选环节,并将条款内容内嵌在该页面中。投保完成后,必须设置“打印或下载保险条款”的选项。
特别是对电话、网络及卡式等新型业务的保险条款的获取方式,《通知》规范的更为具体和详尽。例如,《通知》明确,卡式业务通过网络激活,应设置“已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全部内容”的勾选环节,并将条款内容内嵌在该页面中;激活完成后,必须设置“打印或下载保险条款”的选项。如通过电话或短信激活,客服人员或语音、短信系统应提醒投保人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并提供寄送保险条款的服务。
业内人士指出,该《通知》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督促保险公司切实履行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从而更好地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